建政〔2008〕116號
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建設部、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未移交住宅小區接管工作的通知》(辦〔2008〕82號)精神,為保障物業正常維修、更新和改造,做好與各轄區政府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對接工作,現就下放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審批權通知如下:
一、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
?。ㄒ唬嵤┪飿I管理并已成立業主大會的,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由相關業主按照其所有的物業建筑面積比例承擔,并從業主交存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ǘ嵤┪飿I管理但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和未實施物業管理的,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和物業所在區域(社區)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從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增值部分中列支,在物業管理區域和物業所在區域(社區)內統籌使用。
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程序
?。ㄒ唬嵤┪飿I管理并已成立業主大會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業主委員會按照年度提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使用計劃應包括:申請報告,擬維修、更新、改造方案和工程預算,業主或相關業主出具的書面確認證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的業主名冊,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情況的處置辦法,使用計劃原則上于每年10月份上報轄區政府;
2、轄區政府對業主委員會報送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進行審批;
3、審批同意后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備案,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按使用計劃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季度撥付至業主委員會,實現專戶存儲、??顚S?。
?。ǘ嵤┪飿I管理但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和未實施物業管理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轄區政府應以所管轄物業管理區域和物業所在區域(社區)為單位,并根據所轄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新舊程度、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增值等情況,按照年度提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使用計劃應包括:申請報告,擬維修、更新、改造方案和工程預算,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情況的處置辦法,使用計劃原則上于每年10月份上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對各轄區政府報送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進行審核;
3、審核同意后報市級財政部門審批,下達年度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按使用計劃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季度撥付至轄區政府,實現專戶存儲、??顚S?,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
二○○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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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9 10: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