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物價局、房管局、各物業服務企業:
近年來,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行等級管理、分等定價后,在物業收費政策執行中,還存在著物業服務和收費質價不符,以及部分物業服務企業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等亂收費行為。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促進物業服務及房地產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廣大業主的合法價格權益,經研究決定,現就我市物業服務收費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住宅區機動車停車位的租用費標準。
1、住宅區內機動車位應首先保證業主的使用,停車位租用費最高標準為室內停車場150元/車.月,露天停車場90元/車.月;物業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利用現有設施劃定的停車位,租用費為40元/車.月,下浮不限。
2、凡因業主生活需要(如裝修、送貨、搬家)和公共需要進入住宅區的外來車輛不得收取停車費,其它外來車輛停放超過30分鐘,可按每次不超過5元/車的標準收取臨時停車看管費。
二、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費收費標準。
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最高標準為:自行車7元/車.月,助力車8元/車.月,電動車11元/車.月,輕騎(藍照)13元/車.月,摩托車(黃照)18元/車.月,下浮不限。
三、裝飾垃圾清運費標準。
裝飾垃圾清運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裝飾裝修企業或裝飾人應將裝飾產生的垃圾及時清運出小區,不得將裝飾產生的垃圾傾倒于小區內產生污染,凡無能力自行解決裝飾裝修垃圾的,可委托物業管理企業代運和處理,清運費標準調整為按房產登記面積收取,最高收費標準:多層住宅不超過2.8元/㎡,高層住宅不超過3.2元/㎡。
四、認真貫徹落實省物價局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物業綜合服務費優惠政策。
未入住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對沒有裝修、每月發生的電費不超過2度的,2010年12月底之前減半收取。
五、加強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和分等定級的管理。
1、所有住宅建設單位在銷售住宅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通過招標確定的,應附中標通知書),并報送市物價局、房管局備案。今后,凡在銷售住宅時,未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作為銷售合同的附件與業主簽訂的住宅小區,物業綜合服務費收費標準一律先按三級(含高層與多層)以下標準執行。
2、按照物業管理規定,已達到一定條件的物業管理小區應當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按照市物價局、房產局淮價房[2007]3號和淮價服[2009]70號文件進行分等定級,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和收費協議。
六、創新物業收費備案審查方式。
創新工作方式,把原來的物業收費審批制改為備案審查制,簡稱“123備案審查制”。“一個合同”是業主委員會與物業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二份報表”是《(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備案審核表》和《(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地查看表》,“3張照片”是“小區物業服務收費公示欄”照片、小區物業服務內容等級標準公示欄”照片和“機動車停入服務收費公示欄”照片。通過對物業收費備案審查這種方式,引導廣大業主慎重簽約,依法維權,明白消費,放心交費。
七、建立物業小區收費服務誠信檔案,促進物業收費和服務規范管理。
市物價局、房管局將建立物業小區收費服務誠信檔案。在每年開展的物業收費年審工作中,對收費年審合格、投訴舉報率較少的以及取得行業評比優秀稱號的物業服務企業將進行公布,今后在參予物業招標評分中予以加分;對年審不合格和投訴舉報率高(經查實)的物業服務企業,責令整改。以促進物業服務企業規范收費和服務,保證我市物業服務行業的健康發展。
八、加強監管力度,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的合法價格權益。
各級物價部門要加大對物業服務業的監管力度,依法查處物業管理企業的違法行為,同時要采取有力措施,整頓和規范物業服務行業的收費行為,協調解決物業服務收費矛盾糾紛,切實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淮南市城市住宅區前期物業綜合服務費備案審核表
小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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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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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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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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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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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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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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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委員會或建設單位意見:
業主委員會:(簽字蓋章)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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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產管理局主管機構意見: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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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價局主管機構: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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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淮南市城市住宅區(前期)物業綜合服務實地查看表
小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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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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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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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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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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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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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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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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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看人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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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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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2009/12/15 9: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