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建住房[2008]67號)
各市、縣、自治縣建設局、房產局(所):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165號)及省建設廳、省財政廳《關于轉發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瓊建住房[2008]6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我省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標準公布如下:
一、商品住宅、非住宅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標準為:每平方米人民幣60元。
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標準為:每平方米人民幣55元。
海南省建設廳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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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