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公元新聞

荊門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文號:荊價發[2008]19號
各縣、市、區物價局,荊門城區機動車停車場經營單位: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鄂價房服[2006]78號文《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荊門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1、《荊門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2、荊門城區機動車停車場臨時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3、荊門城區交通肇事、事故、違章車專用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荊門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加強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保護車主和機動車停放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原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00]933號)和湖北省物價局鄂價房服[2006]78號文件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我市境內的企業和個人依法經營機動車停放業務的收費行為。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指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是停車場經營單位或個人利用場地、設備、設施等向社會開放,為機動車提供泊位服務,向車主收取的費用。
     第四條  實施收費的機動車停車場應依法履行有關審批手續,取得經營資格。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是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主管部門,負責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原則。市物價局負責制定全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協調平衡全市價格水平,并按價格管理權限和程序審批市屬單位和壟斷性(交通肇事、違章指定停車場、機場、車站等)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h、市、區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實施細則規定,制定轄區內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收費標準。
     第七條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區別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一)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的城市道路和城市公用地臨時占道停車場、機場、碼頭、車站、旅游景區(點)、文化宮以及交通肇事、違章、事故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拖拽至指定停車場等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
     (二)體育館(場)、圖書館、靜態道路(咪表泊位)停車場、與城市居民住宅區共用的停車場以及設在城市郊區地段的露天專業或配套停車場、物業企業管理的普通住宅小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三)除上述兩種定價形式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停放服務均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經營者自行確定。
     第八條  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制定或調整,由經營者提出書面申請,按第六條規定,報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在規定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20%。
     第九條  價格主管部門在確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定價形式及制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時,應綜合考慮停車場的設施、地理位置、服務條件、供求關系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補償合理成本、依法納稅、保本微利的原則核定。
     第十條  實行物業管理的普通住宅和經濟適用住房小區的露天或室內配套停車場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收費政策,制定所轄區物業停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醫院、學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辦公場所內設置停車場,原則上不得收費。因特殊情況確需收費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按不高于政府定價的同類停車的收費標準從嚴從低核定。
     第十二條  為引導車輛向專業停車場停放,控制道路停車,保障道路暢通,城市道路和城市公用地臨時占道停車場,作為對專業停車場的補充,其收費標準,可適當高于道路以外的其他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按車型大小和停放時段不同分別計費。
     機動車停放服務按摩托車、小型車、中型車、大型車和特種或重型車五類車型分別計費。小型車為載客7座以下的小轎車和吉普車或2噸以下貨車;中型車為5噸以下貨車或載客19座以下的客車等機動車;大型車為載重20噸以下的貨車或載客20座以上的客車等機動車;特種或重型車為20噸以上貨車或危險物品專用運輸車等。
     第十四條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計時單位,由各地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可以按次或小時、天、月為單位計費,也可根據車位的供求關系實行累進或遞減的計費方式,實行長包車位的計費,由承租雙方協商確定,按簽訂合同執行。
實行按天計費的停車場,同一車輛在同一天內多次進出停放,按一天標準收費。
     第十五條  車輛臨時進入停車場不超過15分鐘的,免收停車費。
     第十六條  對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救護車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第十七條  交通肇事、違章、事故車停放時間在20天及以內的,按附表3規定標準收??;超過20天在2個月以內的,按規定標準的60%收??;超過2個月,在3個月以內的,按規定標準40%收??;超過3個月的,免收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
     第十八條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經營者應按照《價格法》和《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湖北省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并在機動車停放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牌,標明停放車輛類型、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及監督電話,并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年度審驗。
     第十九條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對無證經營的、不實行明碼標價的、未經批準,擅自收取停車費和自行提高收費標準的,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查處。
      第二十條  對社會反映強烈,明顯不合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應及時糾正,未及時糾正的,上級價格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改正,并通報批評。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08年3月26日起執行,原有關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2:
荊門城區機動車停車場臨時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序號
車   型
露天停車場(白天)
(元/車次)
室內停車場
(元/小時)
1
各種型號摩托車
1
3
2
載客7座及以下的各種小轎車、吉普車、2噸以下貨車等小型機動車車
5
3
5噸以下貨車、載客19座以下的客車等中型機動車
8
4
20噸以下的貨車、載客20座以上客車等大型機動車
10
5
20噸以上貨車及危險物品專用運輸車等重型及特種車
12
1、白天:7:00至19:00,夜間:19:00至7:00;
2、露天停車場夜間收費可在白天收費標準基礎上加收20%;
3、臨時停車不足1小時超過15分鐘的,按規定標準減半收??;
3、室內停車不分白天和夜間,摩托車室內停車每次為2元。
附件3:
荊門城區交通肇事、事故、違章車專用停車場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單位: 元/車.天
序號
車 型
分      類
收費標準
備  注
1
摩托車
兩輪摩托、三輪摩托
5
每天按24小時計。不足12小時,按規定標準減半收費,超過12小時的,按規定標準收費。
2
小型車
載客7座及以下的各種小轎車、吉普車,2噸以下貨車等
15
3
中型車
5噸以下貨車、載客19座以下的客車等機動車
20
4
大型車
20噸以下的貨車、載客20座以上客車等機動車
25
5
重型及
特種車
20噸以上貨車及危險物品專用運輸車等
30
 


關鍵字查詢:湖北 荊門

閱讀: 16496 次     2009/11/30 18:00:00



近期熱門新聞
午夜一级毛片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