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穎/《新快報》/20080618
以后,物管公司進入廣州樓盤小區管理的都必須進行備案,否則將被通報批評。昨日,市國土房管局發出《關于物業服務項目備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了上述內容?!锻ㄖ芬?,物業管理公司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物業服務合同(以下簡稱“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要報物業服務項目所在地的區國土房管局備案。如果物業服務合同變更或物業管理公司資質變更的,也要在30日內進行備案。另外,外地物管公司進駐廣州小區管理的也要按上面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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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20 8: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