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記者從《上饒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上饒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有8章87條,涉及物業管理的各個方面,其主要內容和特色是,以問題為導向進行制度創新,為解決住宅物業管理中的突出問題提供法律依據。
《條例》明確住宅物業前期規劃設計要求,將解決物業管理“先天不足”問題?!稐l例》第八條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應當將車位、車庫、車輛充電場所、全民健身、物業管理用房等設施列入規劃條件,建設項目達到一定規模的,還應當將幼兒園、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等設施一并列入。第九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上述列入規劃條件的設施,以及安全防范設施、通信基礎設施、快遞服務設施、建筑垃圾臨時堆放場所、非住宅部分用于餐飲經營的油煙排放設施等列入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
《條例》細化了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相關規定,將解決首次業主大會成立難的問題?!稐l例》第十七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了建設單位主動報告、業主聯名要求、籌備經費落實、街道鄉鎮組建籌備組、業主代表資格審查以及籌備組依法履職等內容。并明確了首次業主大會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建設單位在辦理承接查驗前,將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經費交至指定的銀行賬戶,供業主大會籌備組使用,解決了建設單位撤出后未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區首次業主大會籌備經費問題,促進住宅區業主大會的成立。
《條例》完善監督手段和措施,將解決業主委員會及其成員工作失職、侵害業主利益的問題?!稐l例》規定: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列舉了業主委員會成員資格自行終止的六種情形以及經決定終止的七種情形?!稐l例》還明確服務標準和要求,規范了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將解決服務不到位問題;明確業主的合同義務,將解決業主拖欠物業費問題;創新物業管理模式,鼓勵業主自行管理物業。
閱讀:
10597
次
2020/3/31 17: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