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修期到底有多長?建設單位拒不補足物業保修金或不按規定交納,有何懲戒舉措?昨天,市住建委發布《寧波市物業保修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面向市民征求意見。
物業保修金是指建設單位按照規定比例向區縣(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交存,作為物業保修期內物業質量維修費用保證的資金。
《征求意見稿》提出,物業保修金實行“統一交存、權屬不變、??顚S?、政府監管”的原則。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竣工驗收交付手續前,按照物業建筑安裝總造價2%的比例,一次性向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所屬的物業保修金管理機構交納物業保修金。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物業保修期的時長。例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地下室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不低于八年;全裝修工程埋設在墻體、地面內的電氣網絡管線和給排水管道等隱蔽工程的保修期限不低于八年,其他裝修部位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兩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采暖期、供冷期;圍護結構的保溫工程為五年;房屋建筑、主體結構工程、基礎設施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屬于全裝修合同內容,且納入浙江省“三包”商品目錄范圍的,按整件三包期或部件三包期有關規定執行。
《征求意見稿》鼓勵和支持建設單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之后向保險機構投保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此外,該《征求意見稿》也指出了幾種因業主使用不當引起的、由業主依法承擔維修責任。例如,擅自改動房屋結構、設備位置或者擅自在屋面上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以及明顯增加荷載的造成結構損傷、構件變形或開裂的;在外墻上鑿洞、安裝防護欄(防盜罩)造成墻體滲水的,或改變原墻面結構或封閉陽臺造成墻體雨水滲漏的;擅自改變屋頂、露臺、衛生間、廚房間等防水層造成屋頂和樓頂漏水的等。
10月18日前,市民可以向市住建委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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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0 16: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