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記者從河北省承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為促進和規范承德市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保障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提高物業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改善城市環境,明晰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業主等各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借鑒外地經驗,結合當地實際,經過認真調研,正式出臺了《承德市物業管理辦法》,并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據相關人員介紹,此次出臺的《承德市物業管理辦法》是在貫徹落實《物權法》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基礎上,重點解決承德市在物業管理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承德市物業管理辦法》的創新和亮點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房地產主管部門、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街道辦事處、社區在物業管理中的責任,切實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二是強化住宅物業的前期責任。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完成小區配套設施建設,按規定標準配置物業服務用房,實行物業質量保證金制度;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做出了明確規定;對物業服務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新建住宅物業建立物業服務質量保證金制度。
三是創新物業管理模式,對新建住宅小區由專業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即標準物業管理。對老舊小區實行業主自管、社區管理等形式的準物業管理。
四是明確了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環衛、市政排污等專業經營單位的維修養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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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27 14: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