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愷/《深圳商報》/20100812
業主在自家陽臺、樓頂違法加建、改建、搭建,將被列入“黑名單”,在進行產權登記時受到一定限制。包庇、支持、縱容小區業主違法建設行為物業管理單位,也將列入“黑名單”,對其年審、等級評定進行限制。這是南山正在醞釀出臺的查違建新舉措。
《辦法》提出了一些新措施,包括,實行“黑名單”制度,震懾制約違法行為人。在查處過程中,對包庇、支持、縱容小區業主違法建設行為,或阻撓、干涉執法人員正常執法等行為的物業管理單位,執法單位將及時向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反饋,將該物業公司列入“黑名單”,并依照有關規定,對該物業公司進行警告,對其年審、等級評定進行限制。同時,對承包違法建筑項目的工程施工隊,由區建設部門對無資質的施工隊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理,對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列入“黑名單”,并采取依法處罰或吊銷資質等方式做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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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3 14: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