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樞 張智斌/撫順新聞網/20100709
為建立高效的物業管理投訴受理處理機制,維護物業管理活動中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從現在開始,我市正式實施物業管理投訴受理分級制度。
制度規定,物業管理投訴實行“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地處理的原則,由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物業糾紛投訴的具體協調,具體協調處理范圍包括未取得資質證書從事物業管理;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未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擅自降低服務標準、未按合同約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將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全部事項一并委托他人;擅自承接或推出物業服務項目等行為。受理的投訴要在15個工作日內調查處理,并將調查處理情況答復投訴人,對事實復雜、重大利益的投訴,當事人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被投訴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對被投訴人拒不執行處理決定的,將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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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隨著我市房地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我市的物業管理市場也不斷壯大,物業管理水平得到了顯著提高。
自2003年國務院頒布《物業管理條例》以來,我市物業管理企業由61家發展到了108家,并且全部獲得了三級資質或暫定三級資質;物業管理面積由不足800萬平發展到現在的2500萬平,占全市房屋面積的68%;封閉式管理小區從零發展到80個,管理面積達到956萬平方米,占全市房屋面積的26%。其中,2個封閉式住宅小區被評為全國物業管理優秀小區。27個封閉式小區被評為省優秀物業管理住宅小區。
針對當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下一步我市將通過開展物業企業培訓;建立完善市、區、街道、社區四級管理機制;完善物業管理法規;普及物業管理知識;認真辦理居民投訴等措施,全面提升我市的物業管理水平,為居民創造更加優美、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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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9 9: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