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消/《蘇州日報》/20100120
社區內的消防設施該由誰來管理?一旦出現故障該由誰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分別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近日,常熟消防大隊聯合市房產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居民社區消防安全大檢查,并根據檢查中發現的消防設施管理共性問題,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物業項目消防設施管理的意見》,進一步推進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在社區建設項目中,消防設施的管理一直處于真空狀態,常常存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物業服務企業互相推諉、扯皮的情況,并最終損害了購房者權益。為進一步協調并明確這兩大主體的權利責任,近日,常熟消防大隊聯合市房產管理局,在深入檢查的基礎上,出臺了《關于加強物業項目消防設施管理的意見》。
從今以后,對于已交付使用的社區項目的消防設施,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與物業服務企業辦理消防設施移交手續,將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消防設施的維護;若尚未辦理消防設施移交手續,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維護。
在物業項目中,未移交物業服務企業的消防設施若存在配備不足或其它問題,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整改合格后移交物業服務企業;若消防設施配置不足或存在其它問題,但已移交物業服務企業,則物業服務企業有權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的書面通知,向房管部門申請維修資金進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委托專業維保單位維保,若屬開發企業責任的,將由開發企業負責整改。
在社區項目正式啟用后,為保證消防設施能正常使用,此次常熟消防大隊和市房管局還明確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必須自始至終了解和掌握自動消防設施的整體狀況,加強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確保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夠及時發現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杜絕因管理不到位而產生消防安全事故。
為最大限度避免扯皮推諉等現象的出現,明確消防責任,從今年1月1日起,物業項目在交付使用時,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參與項目的消防驗收,在驗收意見書上必須由物業企業工程負責人和物業項目經理簽置驗收意見并加蓋企業公章。驗收合格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立即與物業服務企業辦理交接手續,由物業服務企業接手消防設施的管理,對消防驗收不合格的,則在完成整改并驗收合格后辦理交接手續。此外,社區自動消防設施心須統一接入市火災自動報警遠程監控中心,具體工程的前期安裝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落實,后期管理工作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
對于業主們最擔心的問題:消防設施缺乏日常維護,時間一長便成了擺設該怎么辦?常熟消防大隊和市房產管理局此次也進行了明確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新建物業項目招投標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時,必須明確物業服務企業將嚴格按照消防法規實施消防管理,并委托專業維保單位進行維保。物業服務企業在正式入駐項目后,必須保證消防控制室配備2人一班、24小時值守,并做好巡檢及保養記錄。一旦消防設施發生故障,物業服務企業必須及時通知專業維保單位維修,督促維保單位做好消防設施維護,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及正常運轉。
此次出臺《關于加強物業項目消防設施管理的意見》,將有效協調并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權利責任,督促雙方根據各自職責及時落實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責任,為小區業主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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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 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