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之處:
這起事件中的4個當事人只有一個女孩是租戶,另外三個是她的朋友,并沒有住在小區。在事后檢查3棟大堂來人來訪登記表時,沒有3位外來人員進入小區的登記情況,詢問大堂助理原因,得知是租戶帶著3人進入小區的,雖然她有要求3人出示證件登記,但租戶說是她的朋友,不用登記,其他3人亦很不配合,強行進入了電梯,只好作罷。
這種情況是目前物業管理過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因為在秩序維護方面,物業管理公司針對外來人員進入小區建立了“來人來訪登記制度”,這一制度是有效保障業主用戶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大多數業主對此也是非常支持和配合的。但在實際物業管理過程中,不配合登記的情況還是時有發生,特別像本案例中的這種情況。一些業主或租戶可能會認為大堂助理本來就認識自己,既然認識自己,還要求自己帶的客人登記,好像是大堂助理不尊重自己,讓自己很沒面子。而大堂助理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息事寧人,往往選擇妥協。在這種情況下較妥當的做法是:為了減少與業主或住戶的矛盾和糾紛,大堂助理在業主或住戶帶客人進入小區不配合登記強行進入小區以后,可以在來人來訪登記表上記下業主或住戶的姓名、所帶客人數量、性別、進入時間,并在備注欄中注明不配合登記,由業主或住戶帶入。這樣,管理處盡到登記的責任,而且通過業主或住戶是可以查到該外來人員的信息的。另一種情況是來訪人員單獨進入小區不配合登記,這種情況是堅決不能讓其進入的,如果其強行進入,大堂助理一定要強行制止,并馬上通知上級主管到場處理。因為這種情況下的來訪人員一旦進入小區造成業主用戶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物業公司要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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