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房屋登記條例》經省人大批準將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建筑區劃內根據規劃和居住區公建配套標準,未計入公共建筑面積進行分攤的汽車庫(位),符合房屋登記條件的,登記為建設單位所有;其他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汽車庫(位),符合房屋登記條件的,登記為全體業主共有。
閱讀: 14645 次 2009/10/20 15: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