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桂峰/新華網/20080805
自8月5日起,昆明市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由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基數的3倍提高至5倍,即昆明市職工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額度將由每月5608元,提高至每月9347元。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實施細則》《昆明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移實施細則》將于8月5日起施行。據了解,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的工資基數(簡稱繳存基數)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總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昆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月繳存基數高于3倍的部分,按國家稅法規定申報納稅。
單位和職工的繳存基數,自登記繳存的次年起,每年審核調整一次。核定后的繳存基數,從當年1月1日起執行。目前,昆明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標準為10%,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低于昆明市社保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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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5 9: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