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柳/《江南時報?/20071023
近日,揚州市拆(搬)遷安置政策作出調整,創造性地將住房解危解困政策納入到了拆遷安置工作中,被拆(搬)遷戶不僅可以享受原有的拆遷補償,符合條件的還可以享受“混合產權、一房兩制”、“低收入家庭購買住房給予政策性補貼”等5項優惠政策。
揚州市拆(搬)遷安置新政策規定:對于居住建筑面積低于45平方米的拆遷戶按55平方米進行安置;拆遷戶可辦理混合產權手續,5年內被拆遷戶可按原價回購;符合條件的拆遷戶可獲建筑面積75平方米、每平方米450元的住房政策性補貼;按政策取得拆遷補償費而又無力購買安置房的拆遷戶,可申請租金補貼;承租直管公房和企業房的拆遷戶,重置評估費將補貼給承租人。這5項政策,將使更多百姓能夠安居。
據了解,此次實施的拆遷安置新政,給予被拆(搬)遷戶更多的優惠,使住房困難戶也能有其屋。符合條件的被拆(搬)遷戶,又同時符合《揚州市區低收入家庭購買住房政策性補貼辦法》申請條件的,可申請補貼資金直接沖抵被拆(搬)遷人自付的購房款。即具有市區常住戶口并在市區居住10年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上年度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0元以下的被拆(搬)遷人,可以享受建筑面積75平方米,每平方米補貼450元的住房政策性補貼。
針對經濟條件差的拆遷戶,在不違背政策的前提下,揚州創造性地采用“一房兩制”的辦法破解住房困難問題。“一房兩制”,就是一套住房,兩種產權。根據新政,困難拆遷戶原居住面積較小,希望增加安置面積,但又無力支付超面積房款的,可以辦理混合產權手續,并預交兩年房租。原有的拆遷補償安置面積為其私有房產,其余面積為公有房產,由該戶承租。5年內,可按當初拆遷時的房屋價格,把公有房產買回來。
根據規定,揚州市限價商品房都是政府進行實物安置,其土地性質是國有出讓土地,被拆(搬)遷戶拿到房屋產權證和土地證后,該房屋就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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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3 9: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