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云/《中國房地產報》/20070329)
深圳巨量閑置土地的閑置命運行將結束。今年3月初,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對外透露,該局起草的《深圳市閑置土地處置工作方案》(代擬稿)(以下簡稱《方案》)已上報深圳市政府。
該《方案》對閑置土地的界定、處置原則、處置方式、職責分工和程序、處置時間要求等均做出了具體規定。同時,深圳國土部門初步認定了深圳首批閑置土地25宗,總面積74.78萬平方米。
不一致的數字
“深圳閑置土地達20平方公里,開發商囤地嚴重,導致房價暴漲。”這條手機短信在春節前后的深圳掀起一陣波瀾。
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對此做出的回應是:“深圳目前約有10平方公里已批待建土地,其中共有多少屬閑置土地須按法定程序認定。對于經法定程序確定的閑置土地將堅決依法處置。”
之后,深圳市規劃局官員透露,全市目前約有20平方公里閑置土地,其中也包括部分房地產用地。這20平方公里的閑置土地已相當于深圳近年來每年新批準的建設用地總量。
在2006年下半年,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對全市的已批待建用地進行系統清理的數據,共清理出已批未建地359宗,面積10.03平方公里。
“2004年我們和國土局聯合做的統計顯示,深圳的閑置土地是13平方公里,經過兩年的消化,目前我們認為深圳閑置土地比較權威的數據是10平方公里,包括特區內外,也包括工業用地、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其中用于住宅開發的閑置土地大約是7平方公里。”深圳一家地產機構負責人表示。
實際上,深圳的閑置土地在很長一段時間里都沒有權威準確的統計數據。在深圳國土部門起草的這份《方案》中,根據“誰參與審批、誰參與處置”的原則對閑置土地處置工作進行了分工。確定的具體處置工作流程為清查、相關部門和單位提出意見、匯總清理意見、通知用地單位、擬訂處置方案、處置方案報批、組織實施、執行等8個階段。
破解收地難題
按照現行閑置土地處理辦法,土地出讓兩年內,開發面積不足總量1/3或投資額不足1/4,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超過1年的,均按閑置土地處置,由政府無償收回。這在國家土地管理法規中早有明文規定,也是國家及地方歷次房地產調控政策出爐時強調的重點,但多年以來,深圳并未收回幾宗此類土地。
當地一位業內人士認為,土地資源較為匱乏的深圳,對閑置土地處理力度偏軟,某種程度上也助長了這一局面的出現。
“從近年土地購置面積平均增長的情況看,房地產企業開發土地面積嚴重不足,待開發土地大幅增加,房地產企業囤積的土地資源大幅增加,從而加劇市場供需失衡。”英聯國際不動產的首席經濟師郭建波分析。
導致土地閑置的最根本原因還在于,政府在收回閑置用地的操作層面缺乏技術細則,例如在時間認定方面便缺乏具體規定。
金地集團深圳公司總經理黃俊燦也認為,“做一個項目兩三年以上很正常,兩年以上未開發動工就收回的閑置土地管理政策存在漏洞,如果只動工了一部分,算不算已經動工?”因而,黃俊燦認為《方案》的出臺可謂恰逢其時,可以解決一些開發商在這個過程當中所遇到的一些難題。
郭建波則表示,從去年10月份政府首次公布435宗地中只有92宗地正開發或部分完成開發的詳細信息,就已經是政府下決心“動刀”的信號,這個《方案》的出臺表明政府處置閑置土地的力度會越來越大。
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王鋒博士透露,今年國土部門還將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驗收制度,建立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執行情況監管工作的長效機制,大力開展閑置土地清理和處置工作,并積極配合省、市有關部門開展土地執法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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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9 14: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