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20070321)
記者從廣東省建設廳獲悉,廣東省住房補貼標準多年未作出調整,職工解決住房壓力加大,省建設廳要求各地今年認真進行調研,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提高住房貨幣分配補貼標準,結合當前房價和財政承受能力提出調整方案,在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后報政府審定。
由于廣東省各地住房貨幣分配方案是在1999年和2000年初制定的,當時市縣確定的住房補貼標準是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測算,普遍偏低。目前部分地區商品住房銷售及租賃價格上漲較快。但住房補貼標準多年未作出調整,使職工解決住房壓力加大,反映強烈。因此,省建設廳要求各地今年要認真進行調研,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適當提高住房貨幣分配補貼標準,做好提高住房補貼標準的資金測算工作,結合當前房價和財政承受能力提出調整方案,在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后報政府審定。
根據各市上報的報表統計,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廣東省累計參加住房貨幣分配職工36.51萬人(其中機關單位6.97萬人,事業單位10.99萬人,企業單位18.55萬人);累計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資金705249萬元(其中機關單位153630萬元,事業單位185226萬元,企業單位366393萬元)。2006年全省住房貨幣分配職工比去年新增80024人(其中機關單位11132人,事業單位31381人,企業單位3 7511人),新增發放住房補貼資金158401萬元(其中:機關單位2827 4萬元,事業單位48353萬元,企業單位81774萬元)。住房貨幣分配工作進展較快排前十名有:廣州、汕頭、東莞、江門、中山、佛山、珠海、惠州、云浮市,住房貨幣分配人員增加較少的汕尾、揭陽市住房貨幣分配人數僅比2005年增加15人和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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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1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