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蕪湖市出臺《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工作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規定,堅持調控房價目標不動搖,充分運用價格備案機制,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確保商品住房價格穩定
“該《意見》的出臺以控制房價為目標,相關部門將嚴格商品住房價格備案。”蕪湖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蕪湖市將成立價格備案協調小組,協調研究價格備案的重大問題。
《意見》當中的一些舉措,呼應了價格調控這一目的。今后,蕪湖市將實行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其中,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購買改善性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已有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含本市和外地)的繳存人家庭,不再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蕪湖市還將積極探索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一方面,相關部門將調研學習住建部住房租賃試點城市的經驗、做法。另一方面,積極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滿足不同層次居民的住房需求。針對當前公租房房源穩定但布局不合理、社會租賃房源監管缺失等問題,將積極搭建房屋租賃管理平臺,用于發布房屋租賃信息、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等。同時,調研出臺有關政策,規范房屋租賃行為,保障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采取多樣化的供地方式
《意見》規定,要加快住宅用地供應節奏。按照全年3500畝的土地供應計劃,對剩余部分按季按月排出出讓計劃、出讓地塊。各區要對列入出讓的地塊加大征遷掃尾力度,提高凈地交付率。同時,要安排專人負責出讓地塊的及時報批手續,確保用地手續合法合規。
今后,蕪湖市將采取多樣化的供地方式,不同的供地方式可視情搭配使用。這些供地方式包括:采取限地價、競限價安置房方式,具體比例由市土儲中心會同各區、市征收辦結合棚改情況,對每個出讓地塊具體測算確定;采取限地價、競市場調控房方式,對競得的市場調控房不計入企業商品住房價格成本;采取限地價、競配(代)建公共配套設施或繳納配套設施建設資金的方式,競配(代)建公共配套設施或繳納配套設施建設資金不計入成本;探索實行限地價、競拍企業自持租賃住房面積的方式等。
除了供地方式發生變化外,棚改安置形式也將有所調整?!兑庖姟芬幎?,現階段以實物安置為主、貨幣安置為輔,尊重棚改居民的選擇權。
整治房地產市場秩序
今后,蕪湖市還將進一步強化對房地產市場的整治力度,排查化解房地產領域矛盾和風險。
據了解,住建、國土、規劃、發改(物價)、公安、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將加強聯合執法,針對房地產行業的風險隱患開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方面,將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違規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捂盤惜售、價外加價、捆綁搭售、已售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等不正當經營行為。另一方面,將房地產中介機構編造散布謠言、發布虛假信息、賺取房源差價、挪用交易資金、違規開展金融業務、違規代理銷售、無照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排查重點,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同時,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聯合懲戒嚴重失信企業,確保房地產市場規范有序。
此外,蕪湖市還將進一步支持生態節能型商品房建設。市區房地產開發項目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須足額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相關費用。其中,對能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不欠繳各項稅費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經市住建委審核確認后,上述費用延緩至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環節繳納。這些條件包括通過綠色建筑設計審批的項目;總建筑面積10%以上采用新型建筑工業化技術的項目;住宅小區使用地(水)源熱泵或太陽能技術的項目(整體使用);新建商品住房全裝修的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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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16 1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