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針對陜西個別城市在商品房銷售中出現的問題,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出臺加強商品房預售、廣告、展會準入、合同、中介、收費管理、規范交易程序等7項措施,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規范全省商品房交易秩序,切實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
加強預售管理方面,陜西省住建廳要求各地房產管理部門按照法定程序和許可條件,嚴格執行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對未達到相關條件的開發項目,嚴禁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審批通過的商品房預售項目(樓棟)要在24小時內對外公布。
在規范交易程序方面,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執行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備案和商品房交易信息公示制度。所售樓盤《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原件必須在售樓現場顯著位置展示,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應當在10日內開始銷售商品房。
此外,陜西省住建廳還要求各地房產管理部門對購房者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商品房銷售活動中發生的典型違法違規案件加大查處力度,對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要依法從嚴查處,并及時公布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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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1 14: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