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記者從市建設局獲悉,我市將對新建建筑項目的供熱方式建立審核制度,從而使供熱管理工作逐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同時積極推廣新能源供熱。
目前,我市供熱以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為主,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多樣化供熱為輔。 根據日前建設局下發的《關于對新建建筑項目實行供熱方式審核制度的通知》要求,市區新建的建筑項目,供熱方式必須采用熱電聯產或天然氣及其它高效、節能環保型清潔能源方式供熱。
除采用分布式三聯供熱方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外,凡在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內且熱電聯產供熱設備具備相應供熱能力的新建建筑,必須接受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外或熱電聯產供熱設備不具備新增供熱能力的新建建筑,建設單位應根據建筑規模、用熱性質并綜合考慮環保、安全和經濟等因素,合理選擇天然氣、電或其它高效、節能環保型清潔能源供熱。
規劃保留的燃煤供熱熱源,原則上不再接入新建用熱項目。對通過節能改造滿足燃煤鍋爐排放標準并在確保供熱安全的前提下,經市供熱管理中心審核后,可適當接入新建用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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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9: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