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曉婷 尹璐/《沈陽晚報》/20110322
“房子還沒開盤,想買?那就交點誠意金排號吧!”這樣的現象今后在沈陽將不會出現。3月20日,記者從房產部門了解到,近日市房產局等六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住房預售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不得進行預售,商品房預售審批將更加嚴格。
沒有“證”就賣房將受罰
以往,雖然國家規定必須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后才能開始銷售,但受價格、資金、時間等因素的影響,很多開發商還沒預售許可證就開始提前銷售,甚至只有張圖紙就敢賣房子的事件也曾出現過。樓盤雖沒有預售許可證,但不少市民為了省點錢,也不在乎。很多人交了房款,很長時間甚至幾年都無法住進新房。
今后,這樣的現象將不再出現。按規定,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對違規預售的,由行政執法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與此同時,商品住房項目的預售審批將更嚴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住房項目,在建建筑單體達到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條件的,必須全部、及時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提交預售方案。達到預售條件未全部申辦的,暫停辦理該項目預售許可審批手續。
售樓不能再收“誠意金”
很多買過商品房的市民都知道購房“誠意金”,它實際上是目前開發商積累客戶的最常見手段。通過出售貴賓卡等手段,開發商向意向客戶收取1萬至3萬元不等的“誠意金”作為樓盤定金,等樓盤開售時,作為消費者買房款的一部分,有的還做到1萬誠意金頂3萬或5萬房款等吸引買者。
今后,商品住房項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對違規的,將由行政執法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明碼標價更嚴格
商品房一套一個價,到底要多少?今后開發商不能隨便更改,一口一個價,一天一個價了!每一個樓盤預售房源的價格,您都可以在官方網站上了解到。
記者了解到,市房產部門將在“沈陽市房產網”上,對所有商品住房在售項目的預售審批、預售房源和預售價格情況進行公示。新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的項目,提報的預售方案必須明確每套商品住房的預售價格。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的項目,由開發企業補報商品住房預售價格。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按照明碼標價的要求,在銷售現場通過觸摸屏和紙質銷控表公示全部房源及銷售價格。銷售現場公示價格必須與沈陽市房產網上的公示價格保持一致,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公示價格。
物價部門將會同房產部門對全市在售項目進行檢查,對違反明碼標價制度進行銷售和價格欺詐行為,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予以處罰,整改期間可暫時關閉其網上備案系統,并將違規行為記錄于其誠信檔案。
預售樓盤不能亂漲價
同時,將對全市在售項目實行價格控制,各項目2011年度銷售均價增幅應在沈陽市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以內。開發企業在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其預售均價在控制目標之內的,有關部門予以審批,超過控制目標的,暫緩辦理。已辦理預售許可的項目,開發企業補報的公示銷售價格超過控制目標的,暫時關閉其網上備案系統。所有在售項目價格公示后,如上調價格須向市房產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規定重新公示。
將加大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項目的管理。開發企業要合理定價。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項目,在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須將項目的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情況同步報送備案。稅務部門要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要研究實施差別化土地增值稅預征辦法,對定價過高、預計增值額過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提高其土地增值稅預征率。
閱讀:
5526
次
2011/3/23 10: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