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斯 李潔/《法制晚報》/20101021
除“外銷房”外 多數商品房目前只有房產證
商品房“小土地證”將試點發放
本市將適時啟動商品房購房人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試點工作。這意味著今后購房人不僅將獲得房產證,還將拿到俗稱“小土地證”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除了部分“外銷商品房”外,目前北京大多數商品房購買人拿到的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
北京市國土局副局長謝俊奇昨天做客首都之窗時表示,目前,北京僅對386個“外銷”商品房項目辦理此證,尚未針對其他商品房制定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的統一政策和程序,相關土地登記工作迄今尚未在本市全面展開。
按照法律規定,對于依法購買的商品住宅,應當依法為購房人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并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特別是在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除了進行房產證過戶外,還應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謝俊奇表示,9月份,市國土局發文明確,城鎮私房已經可以進行土地登記,包括進行初始登記、變更登記。
此外,目前,北京市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登記率不到40%,一半以上的土地還沒有做到土地登記,主要是卡在確權環節,因為在寸土寸金的利益爭奪中,國有土地權屬爭議特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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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2 1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