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市建委有關處室、開發辦和監察執法大隊: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我市房屋交易市場秩序,針對目前房屋交易市場中存在的無證售房、內部認購、囤積房源和哄抬房價等擾亂市場秩序和違反交易管理規定的行為,市建委將在全市范圍內進行房屋市場秩序專項檢查整頓?,F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此次專項整頓工作既要做為貫徹中央和市政府穩定房價的重點工作來抓,又要做為加強市場秩序的長期工作來做。要建立建委系統市區縣的聯動機制,市建委負責協調組織、制定相關規范、管理信息系統的維護和進行處罰公示的工作;區縣建委要切實對本區縣商品房項目的規范管理擔負起責任,具體負責對轄區商品房項目銷售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和重點檢查,對違規企業和人員提出查處意見。
專項整頓領導小組由市建委苗樂如副主任任組長,市建委副總經濟師、房屋交易市場管理處處長沈潔任常務副組長、北京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魏成森副主任和市建委監察執法大隊隊長劉剛任副組長,交易市場管理處、開發辦和監察執法大隊負責按照職能分工督促和指導各區、縣建委開展檢查工作。
各區、縣建委要建立主管主任牽頭,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檢查工作小組,明確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具體辦事機構和專門人員,具體負責轄區內商品房項目的日常監督和重點檢查工作。6月5日前,各區縣建委(房管局)、市權屬登記中心須將檢查工作小組的負責領導、辦事機構和具體工作人員名單報市建委交易市場管理處。
檢查過程中,各區縣要注意抓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并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房屋交易市場監管的辦法和措施。自六月起各區縣建委每月一報,每月五號前報告上月的檢查情況。
二、檢查步驟及內容
(一)6月1日至6月10日,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按要求進行自查自糾。通過北京房地產交易管理網(www.bjfdc.gov.cn)"開發企業銷售檢查"欄目,在線填報有關自查情況后,網上提交上報。
(二)各區縣對本轄區正在銷售的商品房項目進行日常監督檢查,6月-9月開展專項重點整治。重點對商品房預售和現售項目未按期自查或整改、群眾信訪投訴、有關媒體曝光的開發企業或銷售機構的違規行為進行檢查,主要包括:
1.不按期開盤,無理拒絕消費者的購房要求,未按規定公布開盤進度和價格;
2.虛報銷售進度,向消費者公布與交易網公示樓盤狀態不符的銷售情況;
3.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誠意金、發放購房卡、排隊放號、內部認購等形式收取購房者定金(訂金)或預付款;
4.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后,未按規定進行網上認購、網上簽約;進行內部認購、私下簽定協議,誘騙消費者爭購;
5.連續訂立撤銷認購書或簽訂虛假合同;
6.倒賣房號,購買多套房屋后退房或退訂;
7.《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商品房預銷售管理的通知》和《關于加強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場動態監管的通知》規定的其它違規行為。
各區縣建委組織本區房屋交易市場管理部門、開發辦和執法監察部門發現項目有違規銷售經營行為的,要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并按期進行整改驗收;同時區縣建委管理部門填寫《企業違規行為協查意見書》,提出查處意見,及時報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場管理處。
(三)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場處、開發辦和執法監察大隊會同法規處對上報違規項目按照職能分工進行處理。對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抽查,違規行為屬實的按規定進行處罰和公示。
三、企業違規行為的具體處理程序
此次專項整頓依托交易管理系統,市、區建委要充分利用交易業務系統的信息進行違規行為的查證,同時通過交易網(www.bjfdc.gov.cn)實行網上受理分件和協查報送,提高工作效率。
(一)舉報投訴信息的受理
市建委接到的企業違規行為舉報投訴的信息,交易管理處通過交易網上的"開發企業銷售檢查"子系統轉區縣受理,并通過交易系統轉企業提出回復或整改意見報區縣。
各區縣建委專人網上收取分辦件,并在系統上錄入本區直接接到的信訪投訴或查辦情況,轉本區縣建委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企業收到回復件之日起3日內,必須書面向區縣建委反饋意見;發生違規行為的,15日內應上報整改方案及整改結果。
(二)違規投訴的處理查證
各區縣建委、市權屬登記中心要督促相關企業按期上報整改方案及整改結果,并注意收集企業發生違規行為的證據。企業發生違規行為的查證辦法:
(1)通過管理系統的業務信息進行查詢校驗;
(2)通過開發企業回復的整改意見查證;
(3)由投訴舉報人提供開發企業違規銷售經營的證據,如購房收據、合同等,并留存復印件,投訴舉報人配合的情況下,可請投訴舉報人在留存的復印件上簽字;
(4)到開發企業售樓場所實地核實檢查;
開發企業違規行為經查實15日內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項目,區縣管理部門網上填寫《企業違規行為協查意見書》(見附件),提出具體的查處意見,網上下載后附相應證據,書面報市建委交易處。
(三)處理措施
根據企業違規的情節,市區縣建委和有關部門可分別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1.對違規企業項目的交易行為進行行政限制
(1)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銷售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在交易網項目信息中進行公示;
(2)將其樓盤所有未售房屋在交易網或有關媒體按每套房屋公布簽約價格、簽約條款進行公開銷售;
(3)對該企業新項目的預售許可、網上簽約手續進行限制至少一個月,直至企業整改且完成驗收后方可解除限制;
(4)對參與違規的銷售機構,不予辦理新項目的注冊備案手續。銷售人員違規行為嚴重的,取消銷售員考試資格或不予注冊備案,銷售人員的所在機構附有連帶責任的對銷售機構一并進行查處。
2.將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公開曝光
企業違規行為事實及證據轉開發辦,符合《北京市建設行業信用系統管理辦法》規定的,記入開發企業信用檔案,通過政府網和各大媒體對社會公開曝光。
3.對該企業和經營管理者新的市場準入資格加以限制或禁止
開發企業違規后不按期整改或屢次違規造成對購房者危害的,對企業以下新的市場準入和經營行為進行限制或禁止。
(1)開發辦對違規開發企業新項目立項予以限制;
(2)招投標、施工、質量管理部門對違規企業辦理招投標、開工和竣工備案手續予以限制;
(3)建筑業處和租賃處對違規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企業資質評定和升級進行限制;違規企業中法人參與的新公司資質申請予以限制;
(4)登記部門對違規企業初始登記和項目進行抵押登記進行限制。
4.執法監察大隊對違規企業依法予以處罰
企業、從業人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市執法大隊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5.違規行為通報相關委辦進行處理
市建委將企業相關違規情況同時通報市發改委、規劃、國土、工商、銀行等部門,嚴格對該企業項目立項、參與招拍掛、項目規劃審批、廣告發布及項目開發貸款進行審查;屬于發改、規劃、國土、工商等部門處罰的,由執法監察大隊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市建委聯系人:姜才原 金耀東
聯系電話:63953149/47
傳真:63951166轉3416/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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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1 18: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