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物價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檢〔2011〕548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安徽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發現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省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
安徽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
實施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建立和維護公開、公平、透明的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檢〔2011〕548號),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服務機構(以下統稱商品房經營者)銷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細則規定實行明碼標價。
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享受政府優惠政策的商品住宅明碼標價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是商品房明碼標價的管理機關,其價格監督檢查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省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統一規定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方式,并負責指導協調全省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有關執法工作。
第四條 商品房經營者在銷(預)售商品房前將每套商品房的備案表和明碼標價書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條 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已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經營者要在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的房源和備案價格。
第六條 商品房經營者必須對每套商品房進行明碼標價,實行“一套一標”,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明碼標價書,可同時采取電子信息屏、多媒體終端或電腦查詢等方式明碼標價。采取上述多種方式明碼標價的,標價內容應保持一致,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
第七條 商品房經營者應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或者張貼價目表,明確標示以下內容:
(一)開發企業名稱、樓盤名稱、坐落位置、土地性質、房屋性質、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
(二)每套在售商品房銷售情況以及銷售狀態、樓號、房號、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或套內建筑面積每平方單價,每套銷售總價。
(三)銷售地下停車位的,應標明每個在售車位的面積和銷售總價。
(四)銷售商品房有優惠的應標示折扣幅度及享受折扣的條件?! ?nbsp;
(五)銷售存量房,應標示房源具體區域位置、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戶型、建筑面積、銷售價格、代理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六)標示本單位服務監督電話和“價格舉報電話:12358”。
第八條 商品房經營者要將明碼標價書作為商品住宅買賣合同的附件,明確標示以下內容: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批準文號、批準日期。
(二)每套商品房戶型、層高、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三)前期物業管理企業名稱、物業服務內容、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四)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
(五)樓盤的建筑結構、裝修狀況以及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情況。
(六)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服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代收代辦服務應標明由消費者自愿選擇。
第九條 商品房銷售價格變動或者收費標準、內容等發生變動的,應當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后及時調整相應的標價內容。
第十條 對已完成銷售的新建商品房房源,商品房經營者要明確標示實際成交價格。
對已完成銷售的存量房房源,商品房經營者要及時撤下相關房源信息。
第十一條 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十二條 商品房經營者在廣告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以及在項目說明書、銷售推介或者通知、聲明、告示等對價格作出的具體確定的承諾,必須真實、準確、嚴謹。
第十三條 商品房經營者必須兌現公示的各項價格承諾,不得使用虛假或不規范的價格標示誤導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
第十四條 商品房經營者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或者利用標價形式和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的,由縣級以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行政處罰。
第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由安徽省物價局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商品住宅價格備案表
2.商品房明碼標價書
3.商品房標價牌
附件1
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備案表
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公章) 案名:
備案房屋棟號: 套數: 面積: 平方米
計價方式: 均價: 元/平方米 執行日期:
樓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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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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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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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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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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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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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1.含有約層、地下室等附屬設施的應在備注中說明;
2.此表一式3份,一份報物價局備案,一份報住房建設主管部門,一份留存,同時需提供:規劃局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原件)。
附件2
安徽省商品住宅銷售
明
碼
標
價
書
安徽省物價局監制
一、簡況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系人
所售樓盤名稱
坐落位置
銷(預)售許可證號
二、房屋基本情況
所售住宅為 幢(號)第 單元第 層第 號房。
該住宅類別 ,住宅層高 米,建筑結構 ,裝修狀況 。
該住宅銷售的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應分攤公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
三、標價內容
(一)該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屬政府指導價管理,經價格主管部門 號文件批準。整幢房屋銷售的平均價格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該套住宅浮動幅度 %,樓層差價率 %,朝向差價率 %。
(二)該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屬市場調節價。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確定的房款計價方式:
1、按套計價,總售價 元/套。
2、按建筑面積計價,單價 元/平方米,總售價 元。
3、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套內單價 元/平方米,總售價
元。
總售價大寫金額(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以上銷售價格已含下列與住宅相關的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設費用:
1、電力一戶一表( ) 2、防盜門(或安全門)( )
3、單元電子對講保安門( ) 4、公共自行車停車庫( )
5、天然氣管道預埋( ) 6、有線電視線預埋( )
7、電話線預埋( ) 8、信報箱( )
9、自來水一戶一表( ) 10、寬帶線路( )
11、機動車庫、位( ) 12、其他( )
該住宅交付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成交日期: 年 月 日。
四、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 。
五、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服務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
六、價格監督投訴舉報電話:12358
備注:本明碼標價書由開發經營企業據實填寫,一式二份,成交后購銷雙方各執一份,以備查對。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章) 購房者(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商品房標價牌
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蓋章):
樓盤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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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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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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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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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起
至 共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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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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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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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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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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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配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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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水、電、氣等公共基礎設施配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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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附屬公共配套設施(車位面積及總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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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代辦
收費項目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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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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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折扣及享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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幢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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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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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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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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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單價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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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總價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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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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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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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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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內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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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價局監制 價格舉報電話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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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8 1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