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關于印發《深圳市電梯維修保養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
(2005年5月27日)
深質監〔2005〕77號
為加強我市電梯維修保養活動的監督管理,保障電梯維修保養的質量和安全,避免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電梯維修保養安全管理規定》?,F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電梯維修保養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電梯維修保養活動的監督管理,保障電梯維修保養的質量和安全,避免和減少電梯安全事故,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電梯維修保養活動,是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受電梯使用單位委托,對電梯進行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活動的總稱。
第三條 在本市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電梯使用單位的相關職責
第四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與電梯維修保養單位簽訂電梯維修保養合同。
電梯維修保養合同應當約定維修保養的期限、項目和救援責任等內容。維修保養項目可參照《深圳市電梯定期保養項目表》(見附表)的規定。
第五條 電梯使用單位變更維修保養單位時,應當做好有關銜接工作,不得因變更維修保養單位而導致在用電梯出現無人保養的情況。
第六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設置電梯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電梯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監督電梯維修保養單位至少每15日對電梯進行一次預防性維護保養。
電梯發生故障或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電梯使用,通知維修保養單位進行維修保養,并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報告市、區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對維修保養單位的維修保養工作進行監督,并在其維護保養、維修、報修等工作記錄上進行簽字確認。
第七條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建立電梯技術檔案。電梯技術檔案應當長期保存。
第三章 維修保養單位的相關職責
第八條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依法取得電梯維修許可資格,并在許可范圍內開展業務。
禁止無電梯維修許可資格和超許可范圍開展電梯維修保養活動。
第九條 注冊地不在本市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本市從事電梯維護保養活動的,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工商注冊的有關規定及國家質監總局《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國質檢鍋〔2003〕251號)的規定辦理有關工商注冊和維修許可手續。
第十條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在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前,可持特種設備維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電梯維修作業人員操作證(上述證件均為原件)到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辦理驗證手續,領取驗證回執和獲取特種設備電子政務網登陸密碼。
已辦理了驗證手續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可憑有效的驗證回執和電子政務網登陸密碼辦理電梯維修告知等業務。
未辦理驗證的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每次從事電梯維修保養活動前均應當持特種設備維修許可資格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電梯維修作業人員操作證(以上證件均為原件)辦理施工告知業務。
第十一條 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在維修保養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登錄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業務電子政務網,向市質監部門辦理電梯維修告知手續,并在告知中將變更的維修保養設備清單加蓋單位公章后,交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認。
第十二條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⒄铡渡钲谑须娞荻ㄆ诒pB項目表》的規定對電梯及其安全設施進行預防性維修保養,保證其維修保養的電梯安全技術性能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ǘ┎扇》e極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發生電梯故障時,應立即書面通知電梯使用單位停止使用電梯,并與電梯使用單位共同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電梯使用單位未能積極配合的,應立即向市質監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ㄈ┞鋵嵕S修保養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
?。ㄋ模﹨f助電梯使用單位建立電梯技術檔案。
第十三條 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當設立24小時維修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時趕到現場。
第十四條 維修保養單位應當做好下列維修保養記錄,并歸入電梯維修保養檔案:
?。ㄒ唬┍pB記錄包括電梯編號、保養日期、保養內容、作業人員和電梯使用單位對保養工作的確認等內容。
?。ǘ本S修記錄包括電梯編號、維修日期、故障原因、處理結果、維修人員到達維修現場時間和維修結束的時間、維修人員和電梯使用單位對維修工作的確認等內容。
?。ㄈ﹫笮抻涗洶▓笮迺r間、報修單位名稱、故障內容、派出維修人員的姓名及維修人員到達維修現場時間等內容。
第四章 質量與安全監督
第十五條 市質監部門應當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對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質量、電梯使用單位和維修保養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管理規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公布檢查結果。
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市質監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發現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市質監部門可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撤銷其許可資格的建議。
第十六條 安全監察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監察時,應當有2名以上安全監察人員參加,并依法向監察對象出示行政執法證件。
第十七條 安全監察人員在進行現場安全監察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ㄒ唬z查電梯的安全運行狀態及運行情況;
?。ǘ┎殚営嘘P管理制度、運行記錄、維修保養記錄等資料,檢查并詢問其執行情況;
?。ㄈz查電梯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
?。ㄋ模┮婪ú榉獯嬖诎踩[患或者違規使用的電梯;
?。ㄎ澹┓?、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深圳市電梯定期保養項目表》
附件
深圳市電梯定期保養項目表
警告:作業時必須采取必要安全措施,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1、機房內檢查及保養事項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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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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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內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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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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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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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房的通道,出入口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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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應通暢無障礙物、應有適當的照明設施且有效
·機房門應有告示牌、出入口鎖緊裝置要良好
·機房內應清潔衛生,不得堆放非電梯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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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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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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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房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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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房內溫度要維持 5 ℃ ~ 40 ℃ 、天花板或窗戶不應漏水
·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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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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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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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輪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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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輪間應有足夠的固定照明、電源插座
·滑輪間入口,急停開關動作可靠
·滑輪間地面清潔無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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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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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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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盤車
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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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盤車裝置齊全,標識明確,操作說明清晰詳細
·制動器松閘板手應掛在制動器附近容易接近的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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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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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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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電盤,控制柜(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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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開關裝置及保險標識明確、工作可靠無異常
·接觸器、繼電器等電器元件固定良好、工作可靠無異常
·電子板插件固定要良好,表面無積塵,無異味
·門鎖及安全回路無短接線
·設置有故障檢測功能的微機電梯,需檢查故障記錄并做相應處理
·布線整齊,線槽蓋板齊全、嚴密,接地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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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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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接線端子標志和編號清晰、并緊固,無氧化及接觸不良
·清潔衛生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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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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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電氣部件的工作狀態及檢測點的工作參數符合產品說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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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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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錯相保護功能正常
·動力和控制回路的電氣絕緣符合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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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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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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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
引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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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速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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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無積塵及油污,油漆無剝落;箱體密封可靠,漏油無異常
·運轉時應無異常響聲及振動
·傳動部件嚙合狀態良好,無異常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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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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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位正常,無雜質,按廠家要求定期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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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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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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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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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輪繩槽無嚴重油垢,磨損無異常
·正常運行時曳引輪與鋼絲繩之間無嚴重滑移現象
·曳引輪線槽磨損嚴重時,需滿足曳引條件要求,并確認更換或監控使用
·所設置的防止機械傷害的安全裝置固定可靠,警告標識清晰
·所設置的防止鋼絲繩脫離裝置應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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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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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輪在各負荷狀態下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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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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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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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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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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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無異常發熱、無異常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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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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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潤滑要求定期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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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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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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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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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動器動作靈活、各部件齊全并可靠固定、所設置的電氣觸點接觸良好
·制動輪光潔、無異常劃痕,運行時無異響
·制動器線圈表面無異常發熱、電氣接線可靠
·制動器機械機構各相關尺寸按產品標準要求調整正確
·制動器閘瓦工作可靠、磨損無異常,接近使用期限時應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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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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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動器解體清理、各運動部件選用規定潤滑劑
·解體清理裝配完畢的制動器性能應滿足相關制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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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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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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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向輪 / 復繞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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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轉順暢、無異常聲響;繩槽無嚴重油垢,磨損無異常
·所設置的防止機械傷害的安全裝置固定可靠,警告標識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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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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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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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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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無異常發熱和異常聲響、表面清潔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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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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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子線圈應清潔、無積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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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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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機的接線端子固定可靠、接觸良好,無明顯氧化及銹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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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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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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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碼器 /
測速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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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可靠、清潔衛生、轉動靈活,無異常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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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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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線端固定可靠、接觸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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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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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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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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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設置的傳動鋼帶受力均勻無扭曲,無裂痕或破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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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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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 運動各觸點位置固定可靠、表面清潔、磨損值在允許范圍內
·電氣接線標志清晰、接觸良好、無明顯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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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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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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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器和
安全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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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運動部件轉動靈活、無異常聲響,鉛封或漆封標記齊全,無移動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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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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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絲繩及繩槽無嚴重油垢,磨損無異常
·所設置的電氣開關及觸點工作可靠,接線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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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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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可靠;限速器可靠固定、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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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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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現場檢測限速器各動作速度符合銘牌及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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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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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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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機減震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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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位擋塊及緩沖橡膠齊全并固定可靠;橡膠表面無裂痕、老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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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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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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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電自動
救援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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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使用的蓄電池接線端子無明顯的氧化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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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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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檢查其功能正常。如需停電檢修,應采取措施,防止誤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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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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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轎廂和對重檢查及保養事項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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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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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內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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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養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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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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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內標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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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內應有標明額定載重量、人數和制造單位的銘牌
·電梯使用守則、緊急情況時聯絡電話
·電梯注冊登記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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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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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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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廂壁、天花板 及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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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轎內應清潔(須與業主明確責任)
·不應存在嚴重的變形、磨損、生銹、腐蝕
·如轎廂重新裝修,不應使用易燃材料,且需檢查及調整平衡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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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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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4 8: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