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麗水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市區各物業管理企業市區各物業管理企業:
根據市計委、市建設局《關于印發麗水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施辦法》(麗計價管[2003]579號)文件規定,現將市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綜合服務收費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綜合服務收費等級申報條件:
(1)申報甲級收費等級:獨立住宅小區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含10萬),且考評分90分以上(含90分)。
(2)申報乙級收費等級:獨立住宅小區建筑面積5-10萬平方米(含5萬)且考評分80分以上(含80分);或獨立住宅小區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且考評分90分以上(含90分)。
(3)申報丙級收費等級:獨立住宅小區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含3萬)且考評分70分以上;或獨立住宅小區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下且考評分80分以上(含80分)。
(4)申報丁級收費等級:獨立住宅小區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下且考評分60上(含60分)。2、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綜合服務收費標準詳見附表。
二、房屋裝飾垃圾清運處理費 房屋裝飾垃圾清運處理費由業主自愿委托,按套收取,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以下每套100元,建筑面積100-15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每套150元,建筑面積150平方米(含150平方米)以上每套200元,允許在上述收費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20%。
三、地下配套停車庫車輛停放服務費:產權或使用權屬于業主、住用人所有的地下配套停車庫(位)車輛停放服務費每個每月15-25元。地上底層獨用車庫、柴間不再另行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
四、非住宅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和為業主提供代辦性、特約性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服務項目和具體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報市計委、市建設局備案。
五、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物業企業 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服務內容等事項,接受社會的監督。
六、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原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停止執行。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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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5 17: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