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房字〔2005〕42號
全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單位):
為推動我市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和《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建住房[2003]130號)等法律法規,我市新建住宅開發項目須全面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05年12月起,新建住宅開發項目的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應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完成;原有住宅開發項目的招投標工作,應在前期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完成。
二、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實行備案制。新建住宅開發項目一律在市統一辦證中心市房管局辦事窗口領取并填報《南昌市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備案登記表》。
三、物業管理招投標具體操作方法,按照《南昌市物業管理招投標有關程序規定》(洪房字[2004]243號)執行。
四、住宅小區總建筑面積小于2萬平方米或投標人少于3個的物業項目,經市房管局批準后,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五、住宅物業的開發建設單位未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或未經批準,擅自采用協議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由市房管局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南昌市房產管理局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主題詞:物業管理 招投標 通知
南昌市房產管理局辦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印發
物業管理招投標登記備案服務指南
一、政策依據
1、《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79號);
2、《南昌市物業管理招投標工作暫行規定》(洪房文[2004]215號)。
二、物業管理招投標登記備案材料
1、《南昌市物業管理項目招投標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請到相關下載欄目下載)
2、招標項目簡介;
3、招標書(包括物業管理內容、范圍、收費及服務要求、對投標單位要求等);
4、招標活動方案(包括招標組織機構、時間安排、評標委員會、評分標準等);
5、其它相關材料。
三、工作時限:開標、評標后的5個工作日
四、工作流程:請到相關下載欄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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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7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