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天津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程序。
一、申請
建筑規模在5萬平方米以下新建住宅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前,到項目所在區、縣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部門提出備案申請,填寫《天津市協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備案申請書》(一式兩份)(附件1),并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督ㄔO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詳圖;
?。ǘM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以上第1、2項要件需核對原件后留存復印件,經核對內容無誤后,在留存的復印件空白處加蓋專用章。
二、受理
申請人提交申請要件齊全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部門當場受理備案申請,接件后給申請人出具加蓋本機關受理專用印章的“申請受理通知書”(附件2)。
申請人提交申請要件不齊全的,當場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并出具加蓋本機關補正告知專用印章的“補正告知單”(附件3)。
三、審查
區、縣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后,需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
?。ㄒ唬┧峁┑淖C件和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ǘM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是否具備物業管理資質。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出具《協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備案通知》(附件4),作為開發建設單位辦理前期物業管理方案備案證明要件。
四、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出具《協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備案通知》。
附件:1.《天津市協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備案申請書》
2.申請受理通知書
3.補正告知單
4.《協議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備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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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2 17: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