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物價局、房地產管理局、各物業服務企業:
近年來,我市高層住宅區發展較快,為了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合理、公開、質價相符的高層物業服務收費,根據省物價局、建設廳《安徽省城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皖價房[2005]154號)以及《淮南市物業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市城市住宅區高層(小高層)物業綜合服務等級收費標準予以發布,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我市高層(小高層)物業綜合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根據《淮南市高層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共服務等級標準》,結合我市高層物業服務行業社會成本分等定級(具體服務等級標準見淮房地[2007]112號)。
二、高層(小高層)住宅電梯和增壓水泵運行費按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已納入物業綜合服務費的,高層物業綜合服務費分等定級收費標準按附表一執行。
三、高層(小高層)住宅電梯和增壓水泵運行費,未納入物業服務費的,可據實分攤,并按以下原則確定:高層和小高層住宅公共照明電費按戶分攤;二次加壓水泵運行費按用戶實際用水量分攤;電梯運行費用等按戶分攤(電梯起始層免收,二樓收取20%,三樓收取50%,減收免收部分由四樓和四樓以上住戶平均分攤),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高層物業綜合服務費分等定級收費標準按附表二執行。
四、建設單位在銷售房屋前,應當按相關規定,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報送市物價局、房管局備案;在銷售房屋時,未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作為銷售合同的要件,按最低等級服務標準約定執行。五、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約定,已領取收費許可證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照本文自查,凡不符合文件規定的,應于八月底重新換發《安徽省經營性服務收費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接受社會督。
二00九年八月十日
附表一:
淮南市城市高層(小高層)住宅小區物業管理
綜合服務費等級收費標準
服務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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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準價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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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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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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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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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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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浮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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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住宅電梯和增壓水泵運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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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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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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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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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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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淮南市城市高層(小高層)住宅小區物業管理
綜合服務費等級收費標準
服務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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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準價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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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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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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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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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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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浮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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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含住宅電梯和增壓水泵運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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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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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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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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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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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30 17: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