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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實施細則





泰建發〔2007〕158號

各市(區)建設局、海陵區小區辦,市區各開發企業、物業企業:
  為了規范我市的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行為,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公平有序競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泰州市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七年八月九日


泰州市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市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公平競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江蘇省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各類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均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泰州市房產管理局(市房管局)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指導工作;并具體負責市區(海陵區、高港區、開發區)范圍內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縣級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
  第四條 住宅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前期物業管理,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標投標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五條 統一規劃建設的新建住宅區,一般不再重新劃分物業管理區域。但是,建設周期較長且較大的住宅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報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劃分為若干相對獨立的物業管理區域;
 ?。ㄒ唬┓弦巹澖ㄔO的規定,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適當,利于當事人合同約定實施物業管理,有利于社區建設、方便業主生活與工作的;
 ?。ǘ﹦澐趾蟮膮^域內有符合規定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共用設施設備等權屬明晰,不涉及在使用或所有權問題上重新劃定的;
 ?。ㄈ┯歇毩⒌膲Γ冢﹪o及固定通道的。
  第六條 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七條 泰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是市區舉行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的唯一場所,市區所有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項目一律進場進行。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備投標資格的物業管理企業參加前期物業管理投標,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不得將依法進行招標的物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投標。
  
  第二章 招 標
  
  第九條 本細則所稱招標人是指依法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招標的項目建設單位。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工作可由招標人依法組織。
  招標人也可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招標。招標人委托代理機構組織招標的,代理機構應當是依法設立、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評審和組織評標相應專業力量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并遵守本細則對招標人的規定。
  第十條 物業管理項目,應具備以下條件,方可組織招標活動:
 ?。ㄒ唬┬陆ǖ奈飿I,開發建設單位應持有項目批文、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物業,相關單位應持有物業所有權證;
 ?。ǘ┯蟹弦幎ㄒ罂晒┪飿I管理單位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或規劃;
 ?。ㄈ┓课輰m椌S修資金已經落實;
 ?。ㄋ模┱袠怂璧钠渌麠l件。
  第十一條 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一)公開招標。一個物業管理區域規劃建筑總面積在10萬平方米以上且住宅物業為主的項目,應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招標人應當提前一個月將招標公告在泰州房地產信息網、泰州物業管理網或泰州市建設工程信息網發布。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招標項目基本情況和資格預審的條件,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二)邀請招標。招標人應當向3家以上(含3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管理服務能力、信譽良好、具有相應資格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包含前款規定的事項。
  招標方式一經確定,不得中途變更。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項目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采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
 ?。ㄒ唬┪飿I產權單一并由產權人自用的;
 ?。ǘ┒鄬幼≌ㄖ娣e在3萬平方米以下(含3萬平方米),高層住宅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下(含1萬平方米)、多層與高層混合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下(含2萬平方米)、別墅區、寫字樓建筑面積在1萬平方米以下(含1萬平方米),工業區及其他物業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下(含2萬平方米)的;
  (三) 公開招標或連續兩次接受邀請投標人少于3家的;
  (四) 物業的使用在保密或安全方面有特別要求或其它不適宜采用公開招標的。
  第十三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項目的特點和需要,在招標前完成文件的編制和招標備案。
  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 招標人及招標項目簡介,包括招標人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項目規劃建設(名稱、類型、位置、建筑面積、區域四址等)及相關設施設備、物業管理用房配置等基本情況;
 ?。ǘ┪飿I管理前期介入的時間及相關要求;
  (三)服務內容與標準,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公共綠化養護管理、公共秩序維護、車輛停放管理、消防等安全防范協助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環境衛生保潔、物業資料管理等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
  (四)物業服務費用,包括選擇收費的包干制、酬金制或其他方式;
  (五)物業相關設施的經營與管理,包括停車場、會所等相關設施權利歸屬、服務收費方式等;
  (六)項目建設與竣工交付日期,以及其相關共用設施設備的接管驗收;
  (七)物業的使用與維護要求;
  (八)專項維修資金繳存、管理情況;
  (九)物業服務合同的簽訂說明以及業主臨時公約的制訂說明;
  (十)房屋質量保證文件和房屋使用說明情況;
  (十一)對投標人及投標書的要求,應包括投標人的資格、投標書的格式、投標書份數、企業情況、響應上述管理服務總體目標及各項指標要求、擬派出的管理項目負責人和主要技術人員簡歷與業績、管理機構設立及裝備的機械設備和采取的措施、財務管理制度及物業管理收費標準的測算、投標承諾、公共能耗管理等;
 ?。ㄊ┱袠巳讼蛑袠巳颂峁┑奈飿I管理條件或者優惠條件等;
 ?。ㄊ┰u標標準和評標方法,廢標認定原則等;
 ?。ㄊ模┱袠宋募忉?,投標書密封加蓋企業印鑒和法定代表人簽章要求、送達地點及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等;
 ?。ㄊ澹┞募s保證金的繳納;
 ?。ㄊ┢渌袠耸马椀恼f明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招標人應當在發布公告或者發出投標邀請書的10日前,將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代理招標委托合同(適用委托機構代理)、招標文件及本細則第十條規定應具備條件的相關材料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遞交招標材料備案審查,并視項目規模等情況繳納5萬元—20萬元履約保證金;項目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在受理備案的5個工作日內,應對招標人提交的備案材料作出書面審查答復;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應當作出不予受理或責令招標人改正的明確意見。
  招標人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在招標人按約履行合同且首屆業主委員會產生后予以退還。
  第十四條 實行投標資格預審的物業管理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和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辦法。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申請人或受邀人進行資格預審。
  資格預審文件一般包括資格預審申請書格式、申請人須知,以及需要投標申請人提供的企業資格文件、業績、技術裝備、財務狀況和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與主要管理人員的簡歷、業績證明等材料。
  公開招標在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過多時,招標人應采取公開隨機抽簽決定的方式,從中選擇不少于5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作為潛在投標人。
  第十五條 經資格預審后,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并同時向資格預審未通過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第十六條 投標文件編制時間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七條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招標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標文件實質內容的,包括招標項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項目建設進度及竣工交付時間、物業管理條件、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或標準、開標評標時間、地點、評標方法、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簽訂等,應當書面報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招標人根據物業管理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在招標文件發出的5日內組織招標文件收受人踏勘物業項目現場,并提供隱蔽工程圖紙等資料。對招標文件收受人提出的疑問,招標人應當予以公告澄清或者以書面形式發送給所有的招標文件收受人。
  第十九條 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招標人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一個招標項目只能編制一個標底。
  第二十條 在確定中標人前,招標人不得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內容進行談判。
  第二十一條 通過招標投標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招標人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時限完成招標投標工作:
 ?。ㄒ唬┬陆ìF售商品房項目(含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現售前30日完成;
 ?。ǘ╊A售商品房項目(含經濟適用住房)應當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完成;
 ?。ㄈ┓浅鍪鄣男陆椖繎斣诮桓妒褂们?0日完成。
  
  第三章 投 標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所稱投標人是指投標資格合格并響應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投標人應當具有相應的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和招標文件要求的其它條件。
  第二十三條 投標人應具備下列條件:
  三級資質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承接20萬平方米以下住宅項目和5萬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項目的物業管理業務。二級資質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承接30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項目和8萬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項目的物業管理業務。一級資質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承接各種物業管理項目。
  第二十四條 投標人享有下列權利:
 ?。ㄒ唬┯袡喟凑照袠宋募囊笞灾魍稑?;
 ?。ǘ└鶕约旱慕洜I情況參與投標競爭或放棄參與競爭;
 ?。ㄈ└鶕约旱慕洜I情況和資質等級,有權確定自己的投標價;(四)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五條 投標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三)履行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投標單位在報名領取招標文件前,應視物業項目的規模等情況向項目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繳納1萬元—5萬元履約保證金。開標活動結束后,未中標單位的履約保證金予以退還;中標單位的履約保證金在首屆業主委員會選舉產生且中標單位按約履行合同后予以退還。
  第二十六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內容和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投標文件分信譽標文件和技術標文件。
  信譽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稑撕?;
 ?。ǘ┢髽I規模和資質情況;
 ?。ㄈ┩稑巳耸跈辔袝ǚǘù砣瞬怀鱿袠送稑嘶顒拥模?;
 ?。ㄋ模┥鐣抛u和企業經營效益;
 ?。ㄎ澹┪飿I管理企業的主要業績。
  技術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飿I管理機構、人員設置、資源配置方案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ǘ┕芾矸桨?、運作流程及服務分類標準與服務承諾;
 ?。ㄈ﹦搩炓巹澓蛣撔鹿芾淼姆椒?;
 ?。ㄋ模┓召|量控制方法;
 ?。ㄎ澹┕卜召M收費標準;
 ?。┪飿I管理服務費用收支預算方案;
 ?。ㄆ撸┱袠宋募筇峁┑钠渌牧?。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需要澄清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投標人將專項服務委托專業公司承擔的,應當進行說明。
  第二十七條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
  第二十八條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向投標人出具標明簽收人和簽收時間的憑證,并妥善保存投標文件。在開標前,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開啟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及其補充、修改的投標文件,均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第二十九條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應當按照本細則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送達、簽收和保管。
  第三十條 投標人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禁止投標人以明顯低于同城市物業服務社會平均成本價和本企業服務成本價套取中標。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排擠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禁止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
  
  第四章 開標、評標和中標
  
  第三十一條 在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監督下,開標、評標和中標活動由招標人或公證人主持,其中開標、宣布中標活動應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第三十二條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開標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ㄒ唬┯赏稑巳嘶蛘咂渫七x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加蓋企業印鑒及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布投標人名稱、提供的主要服務內容及標準、其他主要內容。
 ?。ǘ┱袠巳嗽谡袠宋募筇峤煌稑宋募慕刂谷掌谇?,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開標時都應當眾予以拆封。
  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由招標人存檔備查。
  第三十三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及物業管理方面的技術、管理專家組成,一般項目成員為5人,重大項目的成員7人,其中招標人代表以外的物業管理方面專家不得少于評標委員會總人數的三分之二。
  第三十四條 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由招標人或公證人在開標前4小時內,從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建立的《泰州市物業管理評標專家庫》中采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評標委員會名單在開標前應當保密。
  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
  第三十五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應當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任何投標人或者與招標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進行私下接觸,不得收受投標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參加可能影響公正評標的其他活動。
  評標委員會成員和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透露評標的任何相關情況,并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前款所稱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是指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外的因參與評標監督工作或者事務性工作而知悉有關評標情況的所有人員。
  第三十六條 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對專家庫成員實行監督和管理,定期對成員進行培訓、考核,及時取消不稱職或違法違規人員的評標專家資格。
  第三十七條評標活動主要包括標書評定、現場答辯、企業信譽調查。
  招標人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標書評定、企業信譽調查等評標活動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保證現場答辯活動在正常秩序的情況下進行。答辯應采取一問一答的方式。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
  標書評定是指評委依據招標文件要求審閱投標書與其是否一致,按評標規定獨自進行評判。
  現場答辯是指評委對投標書中不明確的地方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和說明,答辯人必須是中標后該物業的項目經理,所作的澄清或者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開標后提出的任何修正聲明或者附加條件,一律不得作為評標的依據。企業信譽調查由招標人、項目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專家組成調查小組,到投標企業已接管的其它物業區域進行實地勘察或通過物業管理企業誠信檔案進行評估,并在現場答辯之前完成。
  第三十八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評標要求,根據信譽標書、技術標書、現場答辯等情況進行綜合評標。
  在評標過程中召開現場答辯會的,應當事先在招標文件中說明,并注明所占的評分比重。
  第三十九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審查每一投標文件,有下列重大偏差情況之一的,應作廢標處理。
 ?。ㄒ唬┩稑藭疵芊?;
 ?。ǘ┩稑藭馄谒瓦_;
 ?。ㄈ┩稑宋募袥]有投標人印章和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者沒有法定代表人簽章授權委托的;
 ?。ㄋ模┩稑宋募d明的物業管理目標、內容、質量標準和管理措施明顯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
 ?。ㄎ澹┩稑藞髢r項目、計算、報價方法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影響到對投標報價評審比較的,或者同標準的服務項目投標人以明顯低于同城市社會平均成本價競標的。
  第四十條 評標委員會可以用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投標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但其內容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第四十一條 評標一般采取綜合計分的方法,對參加投標單位的標書、信譽、答辯分項進行無記名評分。
  第四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依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方法和具體評分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并對評審結果簽字確認。
  評分標準中應將標書、信譽、答辯三項分別以百分制評分。計分時,按各大項中的分項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得出分項分值,分項分值之和為該大項總分,大項總分乘以相應的權重加和,計算出投標單位綜合得分。標書、答辯、信譽三項權重之和為100%,比例視標的具體情況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合理確定。原則上標書的權重應不低于50%,答辯的權重應在20-40%之間,信譽的權重應在10-30%之間。若將物業投標報價單項評審的,其分項權重應不高于20%。
  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應制定統一的評分細則供評標委員會評審打分。曾獲國家、省、市物業管理示范(優秀)項目并保持稱號的投標人,評標時應給予企業信譽標相應優惠分值。日常管理活動中有效投訴少,且能得到及時解決的,評標時給予企業信譽標相應優惠分值;反之,評標時則降低企業信譽標的得分。統一規劃,分期建設,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確定分期招標的獨立組團(片區),在相同條件下,項目先期中標實施物業管理的企業,在后期項目投標中,可以優先中標。
  第四十三條 評標中除了現場答辯外,評標應當在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并遵守下列規定:
 ?。ㄒ唬┰u標委員會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ǘ┰u審投標文件工作必須在封閉環境下進行。評委不得外出、不準會客、不準使用任何通訊工具與外界聯系;
 ?。ㄈ┰u委獨立評審投標書,不準互相串聯、議論有關標書的內容;
 ?。ㄋ模┰u委必須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評分;
  第四十四條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出具書面評標報告,闡明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的評審和比較意見;判定廢標的應當出具廢標說明;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推薦不超過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招標人也可委托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第四十五條 評標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ㄒ唬┰u標的基本情況和有關數據表;
 ?。ǘ┰u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ㄈ╅_標記錄;
 ?。ㄋ模┓弦蟮耐稑艘挥[表;
 ?。ㄎ澹U標情況說明;
 ?。┰u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ㄆ撸┰u分比較一覽表;
 ?。ò耍┙浽u審的投標人排序;
 ?。ň牛┏吻?、說明、補充事項紀要。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應當按照中標候選人的排序確定中標人,綜合得分最高者為中標單位。
  當確定中標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標人可以依序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但招標人不得以超出招標文件明示的物業管理條件、范圍、內容、價格向中標人提出附加要求,迫使其放棄中標。
  第四十七條 招標人應當在確定中標單位5日內,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對未能中標的投標人,招標人應及時退回其投標文件。
  第四十八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第四十九條招標人與中標人應當自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起15日內,由招標人到項目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審核、備案資料應當包括:
 ?。ㄒ唬╅_標評標過程、確定中標人的方式及理由;
 ?。ǘ┰u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
 ?。ㄈ┲袠巳说耐稑宋募?;
 ?。ㄋ模┪飿I管理服務合同等資料;
 ?。ㄎ澹┢渌麘邆涞膶徍?、備案資料。
  第五十條《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投標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標人接到《中標通知書》3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中標無效,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中標人應予賠償。
  招標人在發出《中標通知書》3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招標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應予賠償。
  第五十一條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實施物業管理,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單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中標項目分解或直接向他人轉讓。接受分包的專業公司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專業公司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二條 中標人在接管物業時,應在合同期內根據有關規定在項目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指導下,積極配合招標人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
  第五十三條 招標活動結束后,招標人或原物業管理單位應將下列相應檔案資料移交給中標企業并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1、項目竣工總平面圖;
  2、單體建筑、結構、設備安裝竣工圖;
  3、附屬公建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
  4、有關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及質保書;
  5、各單項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材料;
  6、房屋質量保證文件和房屋使用說明文件;
  7、房屋銷售清單和產權資料;
  8、公共配套設施的產權及收益歸屬清單;
  9、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第五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的,有權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者依法向有關部門投訴。
  招標人、投標人或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十五條 招標文件或者投標文件使用兩種以上語言文字的,必須有一種是中文;如對不同文字的解釋發生異議的,以中文文本為準。用文字表示的數額與數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第五十六條 業主和業主大會以及其他物業項目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的,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第五十七條 提倡各市(縣)的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按照本細則實施。
  第五十八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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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12459 次     2009/8/8 2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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