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暫行程序》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流程》的通知
各鎮(街道)房管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165號),我局制定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暫行程序》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流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申請暫行程序
一、物業服務企業或業主委員會或業主代表(下稱申請人)提出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申請);
二、鎮(街道)房管所到現場實地踏勘,初步確認是否符合使用維修資金的條件(一是已過保修期;二是屬于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
三、申請人委托第三方做維修方案,并做預算;
四、申請人公示維修方案和預算,征求業主意見;
五、召開維修方案和維修資金使用的業主大會(公示、投票、開票,結果公示);
六、經過具有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后,填寫《佛山市南海區物業管理維修資金使用審查表》,報送屬地房產管理所。
七、鎮(街道)房管所收件并加具情況屬實的初審意見(收件含:申請人資格證明,委托書、第三方預算表、業主大會會議資料、佛山市南海區物業管理維修資金使用審查表)后,送區建設局市場科復審。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流程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165號)
◆辦事程序
鎮(街道)房管所收件、審查——→區建設局市場科復審——→區建設局辦公室復核——→報局領導或領導小組批復
◆申報材料
一、佛山市南海區維修資金使用審查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業主代表)/申請人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
三、物業維修方案及其預算計劃書;
四、業主大會會議資料;
五、業主(專有部分建筑占建筑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簽名同意的資料原件;
六、需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帳戶業主分攤明細表(須有業主簽名確認)。
◆承諾時限
鎮(街道)房管所收件、審查3個工作日;區建設局3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免費。
主題詞:城鄉建設 通知
佛山市南海區建設局辦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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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5 1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