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報推出物業管理相關報道以來,有多位市民致電本報城建新聞熱線反映小區物業收費問題。物業費究竟應該怎么收,收多少才合理?物業收費的依據、標準是什么,監管如何進行? 這些成為市民們關心的熱點。]
1.28元,合理嗎?
市民王先生是高新區一新建高層住宅小區的業主,8月下旬,他從小區物業公司領到了新房鑰匙。按照他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及服務合同》中規定, 物業服務費為1.28元/建筑平方米/月。王先生查詢了資料,并打聽了其它小區的物業收費情況后認為,他所在的小區物業收費偏高。“按規定物業費最高收費才0.45元, 可這個費用比規定高出了近3倍。不知我市對高層住宅物業費標準有沒有具體規定?”王先生說。
王先生介紹,規定中小區的物業服務費包括:基礎物業服務費、電梯基礎服務費(年檢費、維保費、大宗配件費)、電梯電費、高層設備管理維護費 (人工費、零星運行材料費、轎廂保潔費)、消防設施維保費五大部分。物業收費標準為首層0.95元/建筑平方米/月; 二層至五層1.2元/建筑平方米/月; 六層以上 (含六層)為1.28元/建筑平方米/月。
物業費標準仍按2006年執行
記者多方走訪發現,物業收費高于業主預期的情況普遍存在。其中包括業主認為收費標準超出了規定限額及收費、提供服務不成正比等情況。對于收費與服務不“等值”,家住張家口市橋東區的劉先生認為:“有些業主支付了較高的物業費之后,并沒有享受到物業公司高標準的物業服務,這種收費高是相對的。而如果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與收取的物業費相一致,多數業主還是愿意支付的。 ”
對此,記者走訪了張家口市物價局。據了解,目前,張家口市物業管理收費的依據仍按照2006年張家口市物價局、市房管局共同出臺的《關于規范張家口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锻ㄖ分幸?,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對普通住宅區的清潔衛生、綠化養護、秩序維護,對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收費標準分為一級至五級5個等級,每個等級中對基礎條件、房屋管理、設施設備維修維護等內容有相應規定。一級至五級小區的基準價分別為0.45、0.35、0.28、0.20、0.15 (單位:元/建筑平方米/月)。每一等級收費標準的浮動幅度不應超過該等級基準價上下10%(此標準只是普通住宅區多層樓房的物業服務收費)。
指導價未能涵蓋當前服務
9月5日,記者采訪了張家口市物價局審批科,該科負責人介紹,2006年張家口市出臺《關于規范張家口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時,市區大部分為多層住宅小區,幾乎沒有高層住宅小區。多層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按照《通知》規定的五個等級標準,采取“合同約定,自主管理”的方式確定本小區具體的物業收費標準。近年來,隨著市區高層住宅小區的興建,住宅小區物業服務項目的增多及雇工人工費的增長,推高了物業服務成本,《通知》中的指導價收費項目未能完全涵蓋目前服務的全部。
為適應物業服務發展的需要,張家口市物價局與住建局對張家口市有代表性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了成本調查,擬在我省新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出臺后,會根據目前物業服務的發展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我市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規定》,同時調整物業服務收費的指導價項目和標準,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
給業委會成立難把把脈
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產生矛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市物價局審批科負責人認為其中主要原因是,許多物業小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以及物業服務收費率偏低。
該負責人表示,很多小區業主對本小區的自主管理參與意識不強,加之缺乏“有能力、有權威”的組織者,業主委員會成立困難, 業主的訴求難以統一,業主在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時,處于被動地位。 對于物業公司來講, 有的小區因為收費率較低,經營成本升高,影響到物業公司服務參差不齊,服務意識淡漠,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業主的訴求得不到解決,意見較大,少數業主采取拒交物業費的做法,致使物業服務質量下降與拒交欠費形成惡性循環。
盡快完善物業管理政策,解決業主委員會成立難的問題,提高物業服務收費率,在保證物業企業合理利潤的前提下,強化公示制度和物業收費監督,全面推進明碼標價,加大對物業企業亂收費的查處力度,或許是破解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矛盾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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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8 1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