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物價部門了解到,自《山西省物業管理條例》頒布后,我市制定的首個物業管理地方標準——《晉城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今起正式實施。該規則的實施,或將為解開物業和業主的糾紛難題打開一扇窗戶,促進我市物業服務工作邁向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
新建商品房須公開招標選聘物業
以前,由某開發公司開發修建的房子,工程完工后物業公司便由該開發公司指定物業公司繼續搞服務,這是多年來人們都已經習慣而且普遍認同的。2月1日起,在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新建商品房前期物業不再由開發商指定,必須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中標單位則需在住建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物價和住建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協商確定,物業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經業主大會同意后報物價、住建部門備案。
物業代收水電費不得加價加量
在物業服務費用方面,目前我市各小區大多采用的是包干制,即業主向物業服務企業支付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物業服務企業享有或者承擔。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細則》對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規定得更加具體,除了包括物業管理人員工資、社會保障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的清潔、綠化養護、秩序維護、固定資產折舊、辦公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共責任保險費用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外,電梯、二次供水、二次供暖、監控設備、景觀等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不得再次向業主收取。
此外,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最終用戶是指接受上述服務的最終分戶使用人。任何單位不得強制物業服務企業代收上述費用,也不得因物業服務企業拒絕代收而停止提供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不得加價、加量收費。代收手續費由委托單位支付,手續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制定。
小區空地停車收費須業主大會同意
《細則》規定,住宅小區內規劃設有專用停車場(位)的,可向車主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責任和義務由雙方約定。車輛停放服務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按照定價權限制定。
未列入住宅小區規劃的停車場或在小區內道路、空地上設置停車位并收費的,必須征得業主大會同意,收費收入要單獨列賬,開支范圍除支付必要的管理成本和稅費外,用于補充小區公共設施的日常維護,收支情況向業主公布,接受業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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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 19: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