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部分住宅小區電梯因故障導致的停運、困人、傷人等事故時有發生。合肥市房產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住宅小區上報電梯使用情況,并完善應急措施。
按照要求,各物業企業要有取得電梯主管部門頒發的崗位證書的專職管理人員,做到有專人、有制度、有臺賬、有措施、有記錄,每年要按規定向特種設施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為確保電梯正常使用,使用單位應健全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定期檢驗計劃并及時申報檢驗結果,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電梯維保單位必須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并保持暢通。接到電梯發生困人等故障的報告后,維保人員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實施救助。電梯困人2小時以上即構成特種設備事故,使用單位應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備。
對于一些老舊小區或是一些交付使用時間長、出現老化情況的住宅小區電梯,物業企業要會同電梯維保單位加密日常巡查。此外,對發現電梯出現重大安全隱患,可能危及業主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物業主管部門和當地辦事處、居委會報告。同時,還要籌集費用進行及時維修。
閱讀:
7414
次
2012/11/19 8: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