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維修資金使用 需建設局備案公示
關于城市住宅小區的專項維修資金去向,很多業主可能都不清楚。廈門建設與管理局昨天出臺新規要求,小區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要全市公示,通過專門的“物業管理系統”上傳到建設部門備案。
新規要求,小區物業服務企業,今后每半年就要把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明細、物業共用部位與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入和支出(以下簡稱“公共收益收支明細”),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欄內公示十日以上。
公示后,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還必須通過“廈門市物業管理信息系統”掃描,上傳到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的管理端,由建設局把這份使用明細和公共收益收支明細單在局網站上公示半年,公示期滿,轉入歷史數據庫,供市民隨時查詢。
今后每年7月,公示(并掃描上傳)當年1至6月的日常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明細和公共收益收支明細;每年1月公示(并掃描上傳)上年度7月至12月的各項明細。
小區業主委員會負責辦理公示、上傳,或授權委托該項目的物業服務處辦理。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服務企業應主動公示并掃描上傳,否則將被計入企業的不良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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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5 9: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