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琴 李有姣/《當代生活報》/20100720
在南寧市的不少小區,消防通道被人為擠占現象嚴重。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近日,廣西政府法制網公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兑庖姼濉分袛M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有責任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有權勸阻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對于這條規定,不少南寧市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歡迎,但同時提出,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停車位有限、業主不配合的問題。在立法時,應該加入對堵塞消防通道者予以處罰的條款。
禁停牌管不住擠占的車輛
7月16日下午6時許,此時正值下班高峰,不斷有小汽車駛入南寧市文華園小區,小區中心花園靠近會所的通道上已停放了3輛小汽車。在小區36棟前面,物業公司立著一塊“樓前樓后是消防通道,請勿停車”的牌子。但開車回家的一些業主,還是將汽車停放在了消防通道上。
記者發現,每輛汽車占了2米多寬的道路,使6米寬的消防通道,只剩下3米多寬。根據規定,消防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4米,小車在該處的停放,明顯阻礙了消防通道的暢通。根據《消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埋壓、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處警告或者罰款。
不僅是文華園小區,澳華花園小區也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塞的情況。7月18日晚8時,記者在澳華花園瀚林苑入口主通道處看到,一輛接一輛的小汽車就停放在通道旁,加上小高層車庫前所停的小汽車,主通道僅剩下3米的寬度。
記者在瑞士花園小區也發現,有汽車把消防通道擠占了。瑞士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彭主任告訴記者,瑞士花園小區的小車擁有量為350輛左右。由于瑞士花園開發已有20年的時間,小區配套的車位較少。隨著越來越多的小區居民、外來租戶購買汽車,停車場地不足成了困擾小區的一大難題。由于停車場地不足,業主在小區道路上停車現象較為突出。對于消防通道的管理問題,彭主任告訴記者,物業管理中心規定,車主只能在小區劃定好車位的地方停車,并且每月向車主收取50元的場地占道費。對于亂停車的業主,物業則打電話通知業主及時將汽車開走,并對其進行警告。
處罰堵占消防通道行為難實施
在采訪中,記者在金桂花園、望仙坡小區等居民小區發現,不少汽車都是露天占道停放,有的擠占了消防通道?!兑庖姼濉分袛M定:物業服務企業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應當依法處理。
有市民提出,能否賦予物業公司一定的權利,讓物業公司行使處罰權呢?廣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馮桂說:“物業公司不具備執法資格,對于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應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根據2009年實施的《消防法》規定,堵塞消防通道的,要處五千元至5萬元的高額罰款。但是,瑞士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小區彭主任告訴記者,他們從未因堵塞通道的事件向公安部門報警,停車難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如果進行處罰,不僅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會進一步激化矛盾。所以,他們往往只能用勸說的方式進行管理。但物業公司會盡量引導業主將車停到不堵塞消防通道的地方。
保持通道暢通應管與罰并重
對于消防通道被汽車擠占的問題,不少居民小區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為了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澳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對現有的停車位進行了統籌管理。從7月25日起,澳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對汽車實行刷卡管理。業主辦了停車卡后,刷卡進入小區,并停放在指定的車位上。
“現在澳華花園共有汽車400多輛,除了地面車位和準備啟用的地下停車場外,開發商還將未售出的車庫,以每月160元的價格租賃給業主。這樣一來,只要停車入位,消防通道就不會被堵塞。” 澳華花園物業管理中心閆主任說。
廣西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所副所長姚所長認為:“處罰并不是目的,對于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還是應以教育為主。同時,物業公司、業委會應在小區內多做消防安全宣傳,只有提高了業主的消防意識,規劃好停車位,才能真正管住亂停之風。”
《意見稿》部分條款
第十五條[建筑物消防禁止行為] 在居住場所的同一建筑物內,不得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物品。
建筑物防盜設施和樓體戶外廣告的設置,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影響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行動。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企業責任] 綜合樓、商住樓和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管理維護,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器材完好。
物業服務企業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行為,應當預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十二條 [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 公共交通工具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有效,并設置明顯標識和使用說明。
公共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使其在火災等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引導、協助乘客及時疏散,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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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0 9: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