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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專管物業各種糾紛 全國首個民間團體誕生





葉錫環 苗麗娜/《錢江晚報》/20100623

  
   一個小區里,業主、物業、房地產開發商三者之間的社會關系,以及衍生出的諸多矛盾和糾紛,已成為困擾現代都市的一個社會問題。

  昨天,記者了解到,溫州又開全國之先河。經溫州市民政局批準,協調溫州市小區各類社會矛盾的民間社團——溫州市業主和諧生活研究會近日成立。

  成立緣自一場物業官司

  蔣成富是溫州市區東方大廈業主委員會負責人。

  三年前,東方大廈因物業管理不到位被消防掛了紅牌、小區內設施沒得到很好維護等原因,300多名業主聯合辭退了原物業管理公司。

  之后,該物業一直拖欠預收的100多萬元水電費押金。蔣成富和業委會花費大量精力,跑遍相關部門要求主持公道無果后,無奈之下,雙方對簿公堂。

  打官司期間,蔣成富獲悉溫州不少住宅小區都存在類似糾紛,但一些業主卻不知道怎么維權。“如果有既懂物業管理知識,又懂法律的‘中間人’,該多好。”蔣成富萌生了成立民間協會,幫助小區協調各類矛盾糾紛的念頭。

  在溫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的支持下,經溫州市民政局批準,溫州市業主和諧生活研究會在今年掛牌成立。據悉,這家從事業主組織研究的民間社團,在全國尚屬首家。

  這個“中間人”主要干什么

  “說到底,這個團體主要充當中間人,架起業主、物業、房地產開發公司之間的橋梁。”蔣成富說,“前期物業一般都是開發商聘請的,物業容易站在開發商這邊,產生各種矛盾。”

  蔣成富介紹,比如一些地下車庫是人防車庫,沒有產權,房產公司無權買賣,但某些房產公司卻在出售使用權等,業主們不知情就掏了冤枉錢。

  該研究會的辦公室主任陳幸福曾在物業公司工作過兩年。他透露,對于物業管理,業主不了解的信息實在太多。“比如,物業公司必須定期公開賬目;怎么樣的物業公司需交多少管理費用;房屋的設備管理層,房產公司不得出租;電梯之類的公共設施,物業公司應該跟蹤登記檢修記錄等等”。

  “這些信息,物業和開發商都清楚,但業主不知道。信息不對稱,就有空子可鉆,最終吃虧的是業主。”陳幸福說,溫州市業主和諧生活研究會,就起到幫助會員小區了解信息、調解糾紛的作用。

  中間人作用開始顯現

  記者了解到,目前,溫州市共有60多個小區,申請加入市業主和諧生活研究會,“中間人”已協調了多起糾紛。

  陳幸福舉了個簡單的例子,去年8月,月光大廈電梯“罷工”,修理用總共需要3萬元。

  “修理時,物業公司的人根本不在現場,由電梯公司說了算。這3萬元的維修費,最后肯定還是由業主出。”陳幸福了解后,立即提出了質疑,而電梯公司根據他的意見在當地找了一家公司修理,最后2000多元就將電梯修好了。

  “3萬元和2000元,差距太大了。如果沒有我,業主就要多花2萬多元。”陳幸福說。

  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目前溫州的物業公司和房地產開發公司,均已成立各自的協會組織。

  相對而言,單個的小區業委會處于弱勢地位,面對相對強勢的物業公司或開發商侵權時,他們或忍氣吞聲,或拒交物業費“維權”,最終影響到小區業主的和諧生活。

  溫州市社科聯副主席洪振寧說:“這個新生事物畢竟剛誕生不久,尚需各方呵護。如果堅持走非營利性道路,將具有一定的成長空間和生命力。”


閱讀: 6898 次     2010/6/23 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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