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言/《決策》雜志/20100610
“物業城管”在一定程度上緩沖了城管與商販之間的正面沖突,實現了管罰分離。同時,物業公司要想“持續經營”下去,必須提供優質的管理服務,從而突出了城市管理的服務功能,因此,變管理為服務是城管改革的大方向。
這是4月下旬的鄭州。
拜祖大典剛剛過去,大典期間整潔有序的市容重新被混亂和無序占據。
攤販又回來了,重新收拾舊“江山”。但惟有金水區花園路辦事處所轄區域整潔依然。一群物業城管員穿梭其間,來回走動。
去年10月16日,“物業城管”在此試水,到如今半年時光飛逝。
更多的人拋棄了質疑,開始認可這種新型的城管模式。而這種創新也正以其顯見的效果,成為“物業城管”的鄭州樣本。
兩起執法事件催生“物業城管”
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辦事處的“物業城管”,在鄭州乃至河南全省,都是個創舉。
“城管外包”之所以在金水區率先試點,其原因在于,花園路街道辦事處執法人員不足20人,城管科只有10余人,全部人員兩班倒仍然捉襟見肘。通常執法人員剛走兩分鐘,小攤販就開始活動,執法人員只能對市容管理難點、亂點死盯硬守,因此建立一種長效機制迫在眉睫。
此外,據知情人透露,這里面還有兩個深層原因。
一個重要原因是金水區在過去幾年間曾發生過多起執法事件,其中兩起后果嚴重,社會影響很壞。
2007年6月6日18時許,金水區行政執法局東風路中隊在清理轄區違章占道擺攤時,與一商販發生摩擦,引起附近市民和學生圍觀,導致該段道路堵塞。在處理過程中,巡防隊員與個別市民發生沖突。事后,金水區執法局局長等12人分別被處分?!?/span>
2008年1月2日下午5時許,金水區行政執法局4中隊在清理占道商販時,與一過路男子發生沖突,執法隊員追打該男子,被眾多市民圍堵。鄭州市法制局調查后認定:該事件是因行政執法人員對妨礙執法者勸阻時言辭不妥,執法不文明,執法方式粗暴不當。事后,相關責任人受到了撤職、記過等處分。
上述兩起事件發生時,趙書賢是鄭州市行政執法局局長,工作的關系讓他對行政執法工作有了切身體會。當趙書賢擔任金水區區長之后,開始全力探索城管創新,選擇在花園路辦事處試水“物業城管”模式。
“物業城管”模式看似復雜,其實很簡單?;▓@路辦事處把轄區的日常市容維護工作分成道路清掃保潔、市容維護、公共外環境“四害”消殺3部分,并對外承包。
具體承包內容包括:道路清掃保潔及路面污染清理;維護道路等市政設施,制止占壓、損害行為;管理機動車輛停放;勸導流乞人員;治理沿街立面的亂涂、亂畫、亂貼、亂掛等行為;維護沿街綠化帶、游園花草樹木和綠化設施,制止占壓和損壞行為等9項業務,每年的承包費480萬元。
480萬元包括固定經費和考評費兩部分,固定經費按月劃撥,考評費相當于“獎金”?;▓@路街道辦組織人員對中標企業進行監督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劃撥考評費,并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相應扣減考評費。
“干得越好考評費就多,干得不好考評費就少,這樣能調動物業公司的積極性。”花園路辦事處有關負責人說。
8家公司參與競標,最終,鄭州金順、河南六和兩家物業公司中標,共同負責花園路辦事處轄區3平方公里區域的市容維護。
軟磨硬泡的苦功夫
因為沒有執法權,物業城管員對流動商販工作方法只能是勸阻,遇到難以處理的事項,才報執法中隊處理。
從鄭州國棉四廠下崗的董云霞,應聘來到鄭州金順物業公司,被派到緯四路當上了物業城管員。
她負責的路段只有600米,但是需要管理的事務卻不少:流動商販、占道經營、店外經營、亂貼亂掛、小廣告等,都需要她去管理。
她的責任區內門面房很多,店主大多習慣在店門口擺放冰柜或貨架,影響了行人通行。
在一個沒有門牌的家屬院南門口右側,有個小百貨,店主名叫范克云,是鄭州一家國企的退休人員。
店面很小,只有十幾平方米,但東西很多,屋里根本放不下,老先生便把兩件瓶裝水、一件啤酒和一個裝滿面包、牛奶的塑料筐放在門口。
董云霞對范克云說:“你還是把東西搬屋里吧,外面不讓放。”
老先生先是不肯動。
“你要是挪不動,我幫你挪吧。”董云霞說。
老先生見沒有妥協的余地,只好將店外的物品一件件搬到屋里。
就這樣,靠著“軟磨”加“硬泡”的方法,她把管轄范圍內的占道商販和亂貼亂掛現象全部消除。
和她一樣,來自金順物業和六和物業的97名物業城管員,在自己的責任范圍內消除了一個個城管難題。
慢慢地,轄區的商戶逐步轉變了態度,由過去的抵制到接受他們的管理,有的人還和這些物業城管員交上了朋友。
因為日常的市容維護工作交給了物業公司管理,花園路辦事處的執法中隊得以解放出來。
對于這一點,金水區執法局花園路辦事處的李化付感受很深。
“過去我們中隊全員上崗也就20個人,一天不停地跑都跑不過來,大事小事都得管,一件事卡殼,其他區域的管理就顧不上了,有點顧住這顧不住那的感覺。”李化付說,“但現在,日常的市容維護交給了物業公司,我們就被解放出來,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了。”
如今,占道商販沒有了,執法沖突沒有了,轄區秩序整潔有序,看上去,這一切是那樣的美好。
三道難題
雖然“物業城管”模式收到了階段性成果,政府部門和同行也交口稱贊,但李化付心里還有擔憂。
首先是“物業城管員”全部是招聘來的,素質良莠不齊,所以在日常管理中,使用的方法各不相同,有的人會很耐心,但有的人可能會因為管理方法不當引發沖突。
其次,這些“物業城管員”此前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對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知識和管理技巧沒有進行過系統地學習,在管理過程中,單靠軟磨硬泡,或許可以達到一時的效果,但很難從根本上規范商戶行為。
再次,這些“物業城管員”都是臨時聘用人員,有的人不愿意干了,就得重新招,重新培養,因此隊伍不穩定,不利于形成長效機制。
此外,令人擔心的是物業公司的管理人員一旦與商販發生激烈沖突,那么執法人員是否能夠秉公處理?如果權力得不到嚴格的監管,這些物管人員會不會變相成為城管的“打手”?如此一來,城市管理者的形象非但得不到改善,反而會加劇城管與商販之間的矛盾。
但李化付表示,“物業城管”畢竟還是個新鮮事物,需要不斷完善管理方式。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問題都會得到解決。
河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儀祥表示,“物業城管”在一定程度上緩沖了城管與商販之間的正面沖突,實現了管罰分離。同時,物業公司要想“持續經營”下去,必須提供優質的管理服務,從而突出了城市管理的服務功能,因此,變“管理”為“服務”是城管改革的大方向。
他建議政府部門,在選擇物業公司的時候,嚴格限定準入門檻,同時在招標過程中要陽光操作,避免那些實力不足的物業公司花錢找關系,擠進城管市場。同時,對物業公司派駐人員的素質要嚴格把關,加強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城管員的管理水平。此外,政府部門還要加強對物業公司的業務督導,幫助企業快速適應現代城市管理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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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10 1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