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獻軍/《東方今報》/20100507
買房時要交數千元的房屋維修專項資金(以下簡稱維修資金),這筆錢不是國家征收的稅費,而是房子的“養老金”??蓪τ诜孔?ldquo;養老金”的具體交存、用途、續籌等情況,業主們往往是一知半解。
昨天,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房子“養老金”的交存和使用進行消費提示,并開通了網上查詢系統,增設了電話查詢功能。
房子“養老金”如何交
從今年3月1日起,鄭州市規定“業主購房時可自行交存維修資金,開發商征得業主同意后可代收,但代收的維修資金必須在30日內交至維修資金專戶”。
目前,鄭州市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為:出售公有住房的,由售房單位從售房款中提取30%交存;無電梯房屋,由業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5元交存;有電梯房屋,由業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5元交存。
余額不足分攤
維修資金專用賬戶余額不足業主要分攤。從外地出現的情況看,遇到更換電梯等大宗項目需分攤維修資金時,樓層低、利益未受損的業主,往往不愿意甚至拒絕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遇到這種情況,業主委員會或者利益相關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維修時間規定
維修資金專項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
根據國家規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兩年;
5.裝修工程為兩年。
申請使用示意圖
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或物業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
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適當位置公示使用建議;
業主大會通過使用建議;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或者其委托的物業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或者其委托的物業企業持有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列支;
管理中心審核同意后,5日內按規定程序劃轉維修資金;
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適當位置公示房屋維修項目質量驗收報告和維修費用決算情況。
咨詢方式
鄭州房地產網賬戶熱線:(0371)67889628使用咨詢:(0371)67889259
交存網點
鄭東新區聯合大廈,鄭州市房管局辦事大廳一樓16號窗口、二樓60~62號窗口。
建設路188號房地產大廈,鄭州市房管局西區辦事大廳一樓14、15號窗口。
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民生路交叉口向南300米,鄭州市房管局鄭東新區直屬分局辦事大廳13號窗口。
東大街與紫荊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福華大廈一樓興業銀行東大街支行營業網點。
經濟技術開發區,經開二大街與經北一路交叉口經濟技術開發區房管局二樓辦事大廳。
高新技術開發區,瑞達路與科學大道交叉口高新技術開發區房管局二樓辦事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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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7 9: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