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吳培均/《東南商報》/20100414
“因為小區物業費難以收齊,導致物業公司連年虧損,白云街道南雅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決定在合同到期后,不再與小區業委會續約。記者昨天從市建委獲悉,為了加強物業項目服務退出管理,規范物業服務企業退出行為,我省出臺了《浙江省物業項目服務退出管理辦法(試行)》。“我市目前正在積極調研,力爭年內出臺對該辦法的實施細則。”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說。
到期未續約需備案
根據《辦法》,物業服務企業不再續約的,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60日前,向業主大會提出不再續約的意見。
物業服務合同期滿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項目服務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未續約原因、退出時間等以書面形式報送項目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并填寫《物業服務企業退出項目服務管理情況登記表》。
在物業服務合同期滿終止前30日,業主大會未明確續聘或未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且未作出自治管理決定時,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物業項目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報告。
物業主管部門接到物業服務企業報告后7個日內,應當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區居委會到物業項目所在地聽取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意見,并就繼續做好物業服務進行溝通協調工作。
提前解約公告15天
《辦法》還規定,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企業要求提前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應當在擬解除物業服務合同90日前,將解約原因、退出時間以書面形式告知業主委員會,就相關事項進行協商,同時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15日。還需將解約原因、退出時間以書面形式報送項目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書面告知社區居民委員會。
業主可以炒掉物業
當然,除了物業公司主動退出外,如果小區居民對物業服務不滿意那又怎么辦呢?根據《辦法》,物業服務期間,經業主委員會或者20%以上業主提議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應于擬解除物業服務合同前90日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在召開業主大會15日前,將會議通知及有關解聘事項等書面材料送交與會人員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經征得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業主大會做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決定的,業主委員會應當在業主大會作出決定后3日內書面通知物業服務企業。
《辦法》還明確,業主委員會應當將提前解除合同的原因、退出時間等以書面形式報送項目所在地物業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備案。未經業主大會依法通過提前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業主委員會及其成員不得擅自作出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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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5 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