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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成立首家物業糾紛法律服務點





郭宏鵬 劉百軍/《法制日報》/20100406


  記者6日從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獲悉,為著力解決逐年遞增的物業糾紛案件,該省首家法院物業糾紛法律服務點近日在臺江區房地產管理局設立。

  "由于舊城改造持續推進,住宅小區規模和數量不斷擴大等原因,臺江法院近年受理的物業糾紛案件以年20%的速度遞增。僅2010年前3個月就已收物業案件81件,接近去年整年物業糾紛的一半。"臺江法院副院長高艷芬說。

  據臺江法院房地產法庭庭長林紹理介紹,該法律服務點承擔的主要功能包括,聯合房管部門加強對物業管理糾紛的調研,實現法院審判和行政管理的協調一致;根據物業糾紛情況隨時派員前往服務點,開展法律政策解釋宣傳工作,及時化解矛盾;對轄區內的物業小區巡回進行政策、法律宣傳,敦促物業管理公司樹立服務意識,規范管理行為,同時也提高業主的法律意識;通過探索調研物業管理方面的情況、問題和引發糾紛原因,提供司法建議,及時向相關上級部門提供信息,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改進相應的管理體制。

  "法律服務點的設立,為構建合理的預防和解決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物業糾紛,把矛盾及時消化在萌芽狀態,實現社區的和諧穩定具有較好的推進作用。”林紹理說。

  資源整合+能動司法=雙贏

  2005年76件、2006年130件、2007年153件、2008年186件、2009年167件、2010年截至3月份收物業案件81件。

  "房地產糾紛案件數量上升是催生法院物業糾紛法律服務點的最直接原因。"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高艷芬向記者表示。

  案件數量的上升,該法院帶來了巨大壓力,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而且,由于物業糾紛的特點,一家物業公司和若干家甚至整個小區的業主產生矛盾糾紛,容易誘發群體性事件。

  “社會的穩定和諧要求我們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高艷芬說。

  臺江法院房地產法庭庭長林紹理告訴記者,物業糾紛案件逐年增多,主要是由于業主欠繳物業管理費造成。

  業主因物業公司在物業服務區域內沒有做好衛生保潔、環境綠化、公共設施及秩序維護等工作,未盡到安全防范義務等,都會導致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此外,開發商開發、建設遺留的問題,一部分業主也遷怒于物業公司,拒交物業管理費。

  林紹理說,物業糾紛看似小事,但處理起來并不簡單。物業公司認為自己是小區管理者,業主是被管理的對象;而業主則認為自己是主人,物業公司是自己花錢雇來的仆人。觀念的錯位導致雙方隔閡增大,互不信任。

  "將矛盾糾紛處理的關口前移,運用房地產物業管理行政部門行政管理資源和法院的優勢法律資源,實現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會起到雙贏的效果。"福州市臺江區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科科長張新建說。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能動司法的司法理念也讓我們開闊了思路,有必要讓我們的法官走出法院,到當事人中去宣傳法律,了解和傾聽當事人的訴求,從而推動糾紛的解決。"高艷芬表示。

  張新建告訴記者,物業科會安排專人在法院牧業糾紛法律服務點值班,接待物業糾紛雙方當事人并出面處理相關糾紛。如果需要更加專業的法律支持,法院會派法官向當事人解釋法律,并提供相關案例參考,指導當事人協商解決。

  "法院每周三也會安排專人去法律服務點,配合房管局物業科人員做好糾紛的協調工作。"林紹理補充道。

  "如果經過協調還是解決不了怎么辦?"記者問。

  "那就從訴訟角度指導當事人到法院來解決問題。"林紹理說。


閱讀: 6776 次     2010/4/7 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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