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晨報》/20100201
1月31日,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法制辦獲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哈爾濱市畜禽產品藥物殘留監督辦法》、《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哈爾濱市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管理暫行辦法》三部民生新規2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保障了市民食用畜禽產品的安全性、建立了城市停車場管理制度、規范了社區娛樂場所的建設。
《辦法》規定,今后哈市居民小區將全面配建公益性服務設施,居民服務使用地不得進行銷售或挪為他用,新建住宅不按規劃配建的不予竣工驗收。
《辦法》明確,新建住宅建設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需按規劃和設置標準統一配建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竣工后交給各區政府,產權歸國家所有。同時,配建的公益性服務設施要合理布局,不得設置在地下室或三層(含三層)以上位置??⒐を炇蘸细窈?,開發建設單位應在申請交付使用后進行社會評審,作為居民服務使用的,不得進行銷售或挪為他用。同時,未按照規劃和設計文件配建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的新建住宅建設項目將不得組織竣工驗收。此外,《辦法》強調,公眾有權對居住區公益性服務設施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擅自改變用途或者利用其從事經營性活動的,相關管理部門將依法對開發建設單位進行處罰,對工作人員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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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2 11: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