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莉/《海峽都市報》/20091214
記者昨從福建省物價局獲悉,為規范福建省住房登記收費問題,省物價部門對福建省房屋登記收費問題做了補充通知,從12月15日起執行。
據補充通知,車庫或車位的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住房附屬的雜物間與住房完成一次登記的,按住房收費標準收取房屋登記費;住房附屬的雜物間單獨進行登記的,其登記費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
住房與非住房(附屬的雜物間和獨立住宅樓底層為商業店面與住房完成一次登記的除外)登記在同一本產權證書上,可分別按住房和非住房收取房屋登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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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6 9: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