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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房裝修搬運遭物業“壟斷”業主有權說“不”





廈門熱線/20091013


    “停下,外面的搬運工不得進入小區。”近日,市民黃先生反映,他在泉州市區刺桐明珠小區新買的房子準備裝修,沒想到卻被小區物業告知,要用他們指派“專屬”的搬運工,如果自己請工人得交5000元押金,而“專屬”搬運工的價格比正常工人高出近1倍,但是自己在外面請搬運工的話,他擔心交上去的5000元押金難退回。

  業主:

  物業“壟斷”裝修搬運活

  “在自家門口搬東西,還得受人約束?”黃先生覺得很可笑,當時他去找物業理論,得到的回復是要么交5000元押金,要么用“專屬”搬運工,理由是小區電梯是新安裝的,外面來的工人不會愛惜,容易“弄傷”它。“我們小心點就好了,他們憑什么提出這樣的無理要求呢?”

  黃先生說,目前有一支搬運隊就駐扎在該小區樓房下的空地處,物業要求業主裝修必須得讓他們幫忙搬東西。“用他們的搬運工也行,但價格高得離譜。”黃先生舉例說,面積15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裝修時的全套搬運活正常價格是約2000元,小區里的搬運隊則要價3500多元。

  物業:

  不用“專屬”工人就交押金

  記者在刺桐明珠小區門口看到一張提示牌,上面寫著“大門禁止搬運材料”,小區內大部分房子或沒有裝修或處于裝修階段,樓下有8名搬運工正在打牌。這一支工程隊自稱“泉州城信工程隊”,其中一名殷師傅說,他們主要負責打墻拆房、金剛鉆孔、拆水泥板、挑沙土灰,也就是搬運工做的活,工資是按房子的面積來算。至于業主裝修的搬運活是否被他們“壟斷”,他們含糊其辭,避而不答,只稱“外面是比較便宜,但我們能隨叫隨到,很方便”.

  對于這一情況,刺桐明珠的物業泉州易安居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張主任說,目前該小區有30多套房在裝修,因為整個小區的電梯都是由物業來負責,如果戶主從外面調搬運工或施工隊,不利于小區的管理,還怕工人搬東西時弄壞電梯,除非戶主愿意交5000元押金,一旦碰壞了就賠償,這樣就可以自己叫施工隊了。“如果覺得搬運工貴,可以跟他們講價的。”

  但是關于自己交押金從外面請搬運工,裝修完之后5000元押金能否如數退回,張主任未表態,只是一再強調電梯不能損壞,所以得用專門指派的搬運工。

  調查:

  不少小區存在類似情況

  據該小區一名保安透露,如果沒有小區的通行證,外來的搬運工是不允許進入的,而目前在小區內的10來個搬運工跟物業串通好了,“逼”小區業主用他們,否則別想裝修。“他們這是強買強賣。”該保安低聲說,“近期,已經有好多人投訴了,可我們保安也愛莫能助。”

  隨后,記者從市區幾個小區了解到,不少業主都遇到類似的情況。西湖豪庭的業主陳女士也有同樣的煩惱,她新購置的房子即將交房,為了年底能住進去,裝修迫在眉睫,可小區物業提出同樣的要求,搬運工不能自己外帶。不過為了能住得安心,許多業主都選擇不“惹”物業,忍氣吞聲地“服從”.

  律師:

  業主有權說“不”

  就此問題,早報法律顧問團成員朱煒律師說,物業是一個經營主體,是一個企業,與業主的關系是服務合同關系,除非合同里規定業主在裝修時必須用物業指派的搬運工,業主也同意了這一條款,否則物業的行為是無效的,“但法律上并無這樣規定,物業的做法站不住腳”.

  朱煒說,這種情況在泉州還是比較普遍的,有的物業潛意識里認為用符合他們管理理念的搬運工,比較利于小區的嚴格管理,但有的只是拿這個當幌子而已。

  他表示,業主在裝修時有權利說“不”,只要是物業不合理的要求,可以到泉州城建部門投訴,部門會根據情況給予處罰的。


閱讀: 6544 次     2009/10/15 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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