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鳳淑/中國房地產報/20050804
延吉市物業維修基金歸集工作起步于2002年,以《延吉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出臺為標志,經過近三年的探索與實踐,物業維修基金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圍內得到初步建立與推廣,很好地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轉變。截止目前,共累計歸集物業維修基金近1800萬元,可以說,無論是在歸集規模,還是在管理工作上都有了較明顯的擴大與增強。然而,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和物業管理工作的進一步發展,作為新生事物的物業維修基金制度,其不平衡性和滯后性亦日益凸顯,呈現出了較多的矛盾和問題,從近年來的工作實踐看,主要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
一、部分居民的思想觀念需要改變
物業維修基金是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公共設施的維修與更新的專項基金。本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歸集物業維修基金既有利于民,又有利于社會,理應得到社會的認可和住戶的歡迎,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人們對此反應淡漠,對住房維修與管理的社會化缺乏必要的認識,表現為住房市場化與維修社會化不同步,盡管住房私有率達到了較高的水平,但人們沒有擺脫傳統計劃經濟的影響,對政府仍存有較強的依賴性?,F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一個怪圈,為防范所謂風險,人們爭著搶著住好樓層、好小區,然而一旦需要交納維修費用,卻千方百計找理由、找借口,甚至找政府,不惜層層上訪解決。分析眾居民心理,主要表現為:一是混淆概念,沒有分清物業管理費和物業維修基金二者之間的界限,認為自己已交了物業管理費,憑什么還要再交物業維修基金;二是對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公共設施的理解存在誤區,認為既然交了物業維修基金,就應負責全部維修,當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滿足時,對此項制度產生抵觸情緒,散布所謂的“無用論”;三是對所交資金不放心,怕挪用、占用,保證不了及時維修,且由于物業維修基金不象住房公積金那樣見效快,所以群眾交納物業維修基金的積極性不高;四是消費觀念不成熟,由于居民收入水平低,對物業維修基金的承受能力相對較差,給物業維修基金的收繳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難和壓力;五是依賴性強,認為住房出現險情,自然會有政府來管,持無所謂態度。
二、有關物業維修基金的法制不健全
延吉市物業維修基金的最初營運主體是延吉市物業管理辦公室。依據國家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及吉建房字[1999]21號文件精神,物業維修基金管理工作,從2002年開始運作,2003年正式出臺并實施了《延吉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并于2004年進一步規范運營主體,成立了延吉市物業維修基金結算中心,進而為處理好資金交存與統一管理的關系、監督管理與職能管理的關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實踐證明,該制度是切實可行,而且是行之有效的,但由于物業維修基金的歸集工作還處于摸索階段,因此在操作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具體問題。如對于物業維修基金續籌方法、標準及具體收取時間等,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從而增加了物業維修基金的收繳難度,同時由于沒有形成有效的處罰機制,出現了個別開發建設單位代收物業維修基金后,不及時上交“中心”的現象。
三、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覆蓋面有待提高
延吉市的物業管理起步晚,截止2004年底,全市物業管理企業有87家,實際物業管理面積為650萬平方米,占應管物業面積的48 %。有很大一部分城區,特別是老區,沒有實行物業管理,這是導致物業維修基金制度歸集率低的重要原因。而延吉市現行申請維修的房屋大部分是1999年前建設的房屋,由于1999年前開發建設的房屋沒有象現在這樣形成物業管理小區,一方面存在收繳難的問題;另一方面,因沒有具體的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所以在使用方面也出現了諸多矛盾,物業維修糾紛相對集中。
四、缺乏必要的管理經驗和培訓
物業維修基金是一項儲富于國、藏富利民的、新生的專項資金。如何管理和有效使用維修基金,維護和保持物業的良好狀態,是關系到住房百年大計和業主利益的大事。目前部分業主委員會由于成員自身素質參差不齊,職責作用發揮不理想,另外物業管理公司在基金收繳過程中,不規范資金運行及操作程序,損害業主利益的情況屢有發生,影響了物業維修基金的正常運作,制約了物業管理的健康有序發展。
針對物業維修基金歸集中存在的問題,要使物業維修基金真正為住房改革服務,給廣大居民帶來實惠與方便,筆者認為應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一是加大物業維修基金制度的宣傳力度。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宣傳,使社會各階層廣泛重視、關心、支持這項工作,并因勢力導,轉變房屋維修消費觀念,維護相關利益,進一步推動物業維修基金制度的實行,為物業維修基金制度的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社會基礎。
二是完善有關法規,建章建制。物業和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與更新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要盡快制定出臺《補充意見》,采取相應措施,進一步完善物業維修基金制度,加強物業維修基金的歸集程度、有效使用和規范管理,充分發揮其在房改和住房建設中應有的作用。
三是逐步擴大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覆蓋面。積極探索舊小區物業管理模式,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對舊住宅小區進行整治、改造和出新,并以此帶動舊區物業維修基金的管理,不斷提高物業維修基金的歸集率。
四是進一步規范和完善物業維修基金監管體系。加快啟動物業維修基金自動化管理系統,盡快制定出臺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報批管理制度、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審計監督制度以及業主的查詢對帳制度等,建立公開、透明的管理程序,盡快解決管理措施和制約手段不夠完備的問題,實行信譽積分制度,形成有效的監管機制,使物業維修基金歸集、管理、使用、核算工作更加系統化、規范化。
五是服務大眾,堅持“??顚S?SPAN lang=EN-US>”。要全面安排、計劃使用物業維修基金,為業主精打細算。一方面要加強物業例行的保養,延長房屋及各種設施的使用壽命;另一方面要按自然周期,有計劃地輪流對物業進行大修和設備的更新,以保證其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房屋及其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更新計劃,應由物業管理公司編制,并交業主委員會審定后實施。
六是加強培訓,實行專業化管理。要進一步明確職能職責,改進管理程序和監督機制,組織統一的維修和管理,努力避免矛盾糾紛,保證物業得到良好的維護,使物業維修基金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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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8/29 1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