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靜/新華網/20080928
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公布了新出臺的《鄭州市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管理工作程序》。該程序規定:限價房的定價標準原則上比同地段同類型商品住房平均價格低20%。
限價商品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時,提出限制銷售價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積、限制銷售對象等要求,由開發企業通過公開競爭取得土地,并嚴格執行限制性要求開發建設和定向銷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限價房一直被中低收入家庭關注。
《鄭州市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管理工作程序》規定,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房管局、市紀委、市監察局等相關單位確定房屋銷售均價和單套銷售最高限價,原則上將按照低于同地段同類型商品住房平均價格20%的標準。該程序指出,市土地儲備中心、房管局、國土資源局和規劃局提供限價商品住房建設試點項目選址,待控制性詳細規劃出臺后報市政府批準。市房管局負責出具套型結構比例、開竣工時間、項目投資強度等控制性指標,市土地儲備中心會同市財政局核定政府收益,確定土地出讓底價(起始價)的建議價。
據悉,鄭州市計劃在“十一五”期間建設632萬平方米限價房。按照鄭州市出臺的《關于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穩定住房價格若干意見》,在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三年間,鄭州平均每年建限價房211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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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6 9: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