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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版土地合同亮相





張卉卉 黃娜/《錢江晚報》/20080912    


    20萬平方米以下的土地項目,從開工到竣工不超過3年——由國土資源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示范文本7月1日起正式執行,而杭州的土地新合同文本也終于露出水面,在9月份即將出讓的重機廠地塊上,這一文本首次啟用。

    記者在重機廠地塊的合同文本上看到,杭州的規定相比全國示范文本更為細化。杭州市國土資源局相關人士表示,杭州的新版土地出讓合同根據全國示范文本,結合杭州本地實際,做了一些修改,使它具有更強的操作性和持續性。如超過20萬平方米以上的地塊,開發時間可在3年“門檻”上因地塊而異,適度延長。

    全國示范文本對開竣工日期有了明確的解釋,出讓的土地用于商品住宅項目建設的,原則上開發時間(開工到竣工)最長不得超過3年。杭州規定,20萬平方米以下項目,從開工到竣工不超過3年,20萬平方米以上項目,可適當延長。

    9月出讓的重機廠地塊共由三塊地組成,其中總建筑面積13萬平方米和15萬平方米左右的兩塊地開發時間為3年:在2010年3月23日之前開工,并在2013年3月23日之前通過規劃竣工驗收。另外一塊地總建筑面積達到20萬平方米左右,合同規定開發時間是4年,超出了3年的“門檻”。相關人士表示,這是考慮到地塊的面積較大,如果只為了趕工期建造的話會對建造質量產生影響。

    “3年開發時間對一個20萬平方米以下的地塊來說,還是合理的。政府的政策也是對土地的一種調控,可以防止囤地行為,控制開發節奏,防止土地閑置,從而保證房源的持續供應量??墒菍τ谝粋€大盤來說,這個時間有點緊張,要確保品質又要趕時間,是一種很大的壓力。”一位開發商表示。

    全國合同文本中規定,受讓宗地用于房地產項目建設的,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要同時填寫最高限指標和最低限指標。而且還需設定每宗地的開發建設總套數以及90平方米以下的套數。

    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的雙限主要是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杭州的新文本中對這三項仍然是單限:“在實際操作中各個程序已經有了嚴格的控制,在容積率上不會給開發商耍‘貓膩’的機會。”相關人員表示。

    杭州的新文本中就單塊地也沒有做套數上的具體規定,但90平米以下住宅面積所占比重上還是做了嚴格要求。


閱讀: 4810 次     2008/9/12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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