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20080826
廣州賣地首次降低小戶型比例,推出廣州蘿崗中心區北部兩幅住宅用地,總用地面積達29萬平方米。
8月22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發布土地掛牌出讓公告,推出廣州蘿崗中心區北部兩幅住宅用地,總用地面積達29萬平方米。這兩幅地塊首次降低了小戶型的比例限制,只要35%以上面積建成小戶型住宅,至少要建成2293套小戶型住宅。
專家指出,這一調整增加了地塊對開發商的吸引力,可以避免流拍等情況出現。
公告顯示,這兩塊“巨無霸”住宅地的用地面積均超過了10萬平方米,其中用地面積最大的1號地塊達15.9869萬平方米。根據掛牌出讓公告,兩塊地的建筑密度低于25%,綠地率則高于30%。
根據合同,兩地塊要在12個月內動工建設,整個小區54個月竣工。1號地塊掛牌出讓起始價為6.6億元,2號地塊掛牌出讓起始價為5.4億元。
據了解,與以往的土地掛牌出讓不同,此次對開發商未能按時支付土地出讓金作出諸多嚴格的限制。此次出讓公告首次要求,自《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開發商要提交銀行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金額為成交價的5%。同時,開發商如不能按時支付土地出讓金,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繳納違約金。開發商延期付款超過60天,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通過銀行履約保函向銀行收取開發商保函全額的違約金。如果地塊被收回再次拿出來出讓,而出讓價格低于原成交價,原開發商還要按差額支付賠償金。
合同還規定,開發商未能按照約定日期開工建設和竣工,每延期一日,應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延期滿半年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通過銀行履約保函向銀行收取開發商保函全額的違約金,不足部分出讓人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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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6 1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