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20080702
南京市政府昨天公布了《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和《南京市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這兩份文件不僅擴大了享受住房保障人群范圍,而且新增加了“購房補貼”和“申請共有產權”兩種保障方式,使南京人可以享受到5種方式的住房保障措施。與此同時,備受關注的經濟適用房交易辦法也浮出水面,除滿5年才可上市交易外,房主還須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適房差價的一定比例交納土地收益。據悉,這兩份細則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增共有產權、購房補貼兩方式
具體來說,南京市民住房保障的方式主要有5種:一是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補貼;二是逐步對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難家庭實行實物配租;三是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共有產權式的保障方式;四是對購買其他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購房補貼;五是對符合條件的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南京市房管局黨委副書記、新聞發言人黃長安表示,上述五種方式中第三、第四種為新增方式,五種方式申購者只能選擇其一。下面就前四種方式一一說明(第五種方式仍按已有規定實行)。
一、發放租賃補貼
保障對象: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基本要求: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不愿意退出現住房;3、未領取保障性購房補貼。
保障標準:對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性購房補貼等保障方式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給予發放租賃補貼的保障。具體為,按人均建筑面積17平方米標準,不足部分低保人員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4元,其他人員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0元,每戶每月補貼金額不足150元的補足至150元,1人無房戶每月按300元發放;對于符合實物配租條件自愿放棄實物配租選擇租賃補貼保障方式的,在此基礎上上浮20%計發補貼。
二、廉租房實物配租
保障對象:低保無房戶、部分低收入特困家庭、部分低保住房困難家庭。
保障標準:按照家庭人口,分別保障約40平方米(1-2人戶)、約5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戶)廉租住房。
具體說明:目前南京廉租住房戶型主要為40平方米、50平方米兩種,配建在經適房小區當中。其中考慮到家庭人口因素,1-2人戶保障4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上戶保障50平方米。
三、申請共有產權
保障對象:與實物配租的要求基本相同。
具體說明:這一創新保障方式,專門針對實物配租的廉租保障住戶,適合已住進去的廉租房住戶以及將來申請廉租房的困難家庭。比如一戶家庭住在50平方米的廉租房里,經濟條件改善后該戶家庭想把這套廉租房買下。那么,他們便可先購買該廉租房的部分產權,但按照規定,必須一次性購買50%以上的產權。購買部分產權后,該家庭只需支付政府所擁有產權的那部分租金。今后可買下整個產權。
四、保障性購房補貼
保障對象: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基本要求: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2、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保障標準:對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申請保障性購房補貼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按現有住房與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7平方米之間的差額,每人每平方米補貼720元購房款。
具體說明:憑購房合同前往申領購房補貼。其中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以戶口本上的成員作分攤。以三口之家購買了一套21平方米的房子為例,由于其人均面積只有7平方米,不足17平方米的部分共10平方米。為此,該戶人家所能享受到的購房補貼為:(17-7)×720×3,合2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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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 10: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