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絲 孫文/《21世紀經濟報道》/20080226
21日,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公布了廣州2008年住房保障與調控工作思路。
2008年,廣州住房保障與調控的總體思路是按照"住有所居"的工作要求,根據住房需求和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確定住房建設計劃。
該局局長謝曉丹指出,在住房保障方面,廣州市總體目標是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新開工建設100萬~180萬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約可供應住房2萬~3萬套,加上2006年、2007年開工建設的近3萬套保障型住房,廣州可供應的保障型住房接近6萬套,與目前正在開展的低收入家庭住房現狀調查初步掌握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數量(約7萬戶)基本適應。
2008年商品住宅用地的計劃供應規模在2.5~4平方公里之間;2008年將繼續嚴格執行90/70政策,進一步優化以滿足中等收入群體住房消費需求為主的商品住房供應結構,保持房價穩定,在抑制房價過快增長的同時,也預防市場風險的過快釋放。
而被指為廣州"房價調節器"的限價房,在廣州市"兩會"期間備受代表關注。
國土局副局長黃文波透露,限價房政策是立足于通過調控來使得房價穩定在與居民收入水平相適應的合理水平,緩解中等收入自住型的購房壓力。因此,限價房供應對象、調控范圍和限價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目前公布的標準(銷售對象為廣州戶籍家庭稅前年收入20萬元、個人稅前年收入10萬元以下的達到晚婚年齡的首次置業群體;限制銷售價格標準為公開出讓時同區域、同類別商品住房成交價格的70%)會根據居民的住房需求、市場的運行情況及時調整,并針對限價房銷售中出現的新問題,按照"靈活措施"的原則合理確定限價房供應規模、銷售對象、限制銷售價格標準。
此前全國首個限價房——廣州保利西子灣最新的銷售情況是,根據公開搖珠確定的選房順序,首批1686戶/人于2008年2月16日選房購買,當天售出624套。
對于出現棄購情況,廣州市限價房銷售管理辦法已做出了制度安排,如由排序較后的申購者遞補購買;預售2年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開發企業提出處置申請,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政府放棄優先購買權的,開發企業才可以在補交地價后取消限制條件對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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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6 11:09:00